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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居民陳情內容:雲和街75巷為住宅區之車道並非夜市為確保行人安全及駕駛責任請劃出人行道與車道若市府不劃分任何車禍事件於該巷發生將依法要求國賠。

市府回函:有關規劃標線型人行道一節,查該巷寬約4-5公尺,為南往北單向通行道路,規劃標線型人行道至少需1-1.5公尺寬路幅,該處預計10116日上午10時假龍泉里辦公處(泰順街42-9)辦理會勘研商,歡迎您撥冗參加。


請各位關心雲和街75巷劃人行步道的鄰居於 1/6上午十時 自行前往龍泉里辦公室(泰順街42-9號)參與會勘並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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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全文:

師大附近違反住宅區等事項

1.泰順街4022 or 24號早上發現垃圾擺在門口,請環保局加強取締雲和街72&750r泰順街40巷於星期五...一早上店家門口,經常有垃圾放置.另請將泰順街4020號垃圾筒移開(白天),該巷為消防通道

2.雲和街7511,Ca…廣告招牌是否為違法?若有請拆除

3. 雲和街75,有人自行劃新紅線,是否違反原有舊紅線原訂之道路,侵占道路否?若有請改回

4.雲和街75巷為住宅區之車道,並非夜市,為確保行人安全及開車責任,請劃出人行道與車道.若市政府不劃分,任何撞人事件於該巷發生,將依法要求國賠

5.泰順街44巷有錯誤引導招牌,前方右轉雲和街75,為住宅區,並非夜市,致該區居民無法叫車或朋友不敢開車進入,請將招牌移開置放於前方雲和街72


市府回函全文: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反映師大附近違反住宅區等事項一案,已交由本局彙辦,各權責單位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大安區雲和街7511號廣告招牌是否違法部分,本市建築管理處說明如下:經查師大商圈範圍,本府已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刻正處理中,並就違規招牌已擬定「師大夜市商圈範圍內違規招牌廣告查報取締執行計畫」依序分階段查處,因反映位置係位於該計畫範圍內,是本案將依前開計畫依序辦理。本案如有其他疑問或意見,請電該處承辦人沈怡君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8416,將竭誠提供說明及服務。

二、有關反映雲和街75巷自行劃新紅線,是否侵佔道路部分,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說明如下:經查劃設紅線不屬侵佔道路行為,另該紅線是否係自行劃設,已轉請本府交工處查明。本案如有相關指正或疑慮,請電洽該處養護工程隊第6分隊分隊長王國棟先生(2931-3757),該處當竭誠為您服務。

三、有關雲和街75巷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劃設位置、規劃人行道及泰順街44巷牌面移設部分,經查雲和街75巷禁止臨時停車紅線係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繪設列管,惟轉角禁停紅線2條,該處將派員塗除1條,依工程排序預計10115日前完成(遇雨順延)。又有關規劃標線型人行道一節,查該巷寬約4-5公尺,為南往北單向通行道路,規劃標線型人行道至少需1-1.5公尺寬路幅,該處預計10116日上午10時假龍泉里辦公處(泰順街42-9)辦理會勘研商,歡迎您撥冗參加。

另移設泰順街44巷牌面部分,查該牌面係指示欲直行經泰順街44巷往師大路方向車輛,於下午18時至24時間繞道行駛,避免因該時段師大商圈人潮擁擠,而無法前往目的地,故該牌面設置於進泰順街口,以利駕駛人及早變換路徑,經檢討後,仍宜維持現況。本案如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電洽該處承辦人:宋育忠(2759-9741)或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7907,該處當竭誠為您服務。

四、有關反映泰順街402224號放置垃圾包及假日期間加強稽查部分,其中泰順街4022號放置垃圾包,本局大安區清潔隊於1001212日夜間時段派員查察,案址垃圾包係該店家所放置,並已針對污染情形開單告發;另該隊已針對師大商圈周邊環境於假日期間加強巡查,如遇污染情形,則依「廢棄物清理法」查處,以維環境整潔。


如對本案仍有疑問或意見,請於上班時段逕洽本局大安區清潔隊蘇分隊長(2737-1303),俾利本局即時處理。
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敬祝 健康快樂。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局長吳盛忠 敬上

 

以上,轉自救會來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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