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市場處,自何時開始,將師大列入夜市之列?其標準為何?

另,請問觀光局,北市自何時開始編撰觀光手冊?自哪一年度開始,將師大夜市(或商圈)列入導覽手冊之中?其緣由為何?

最後,煩請市府告知自何時開始,原公車站牌師大一改為師大夜市?及其緣故?

 

 

市長信箱回覆如下:

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已交由本處彙辦,您信中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一、有關「師大何時列入夜市」一案,本府市場處說明如下:

(一)本處(市場處)管理權責主要是針對有證攤販及市府核准之攤販集中場,查師大商圈並不在本處列管之集中場亦無有證攤販


二、有關「北市自何時開始編撰觀光手冊、自哪一年度開始,將師大夜市(或商圈)列入導覽手冊及其緣由」一案,本府觀光傳播局說明如下:

(一)本局(觀傳局)於民國96年12月曾編印《臺北市觀光手冊》,惟該手冊並未介紹師大夜市(或商圈);99年起開始編印之臺北市觀光簡介《趣‧臺北》,其中美食品味單元納入師大夜市的介紹,以行銷臺北市多元的美食特色與文化。


三、 您詢問「師大一」何時更名為「師大夜市」站一節,本處(公運處)說明如下:

(一) 本案站牌前於99年7月經相關單位會勘,為易於識別,同意依所在里辦公處建議將「師大一」更名為「師大夜市」,並於100年1月起實施;另近期已彙整地方民意,該站位自101年3月5日更名為「師大綜合大樓」。

 


綜合解答:

師大一帶迄今並未成為北市列管之「夜市」,且無有證攤販;

觀傳局於2010年才在觀光手冊中介紹師大一帶美食,再早之先未曾見諸官方宣傳;

龍泉里辦公室於2010年(未經里民決議)建議將站牌改為「師大夜市」,而居民連月來對市府抗議隨意更改公車站牌一事,將在今天(2012/3/5)收到成效,鼓掌。

 


 

 

 

 

在地知識補充:所謂的師大夜市(時多數人稱之為龍泉夜市)的出現約為1960~1967年間,主為隨國民黨來台的榮民聚集而形成「違建露店」的攤販聚集,地理範圍在今日的金山南路,近華光社區(昔金山街)、和平東路至師大路前段(昔稱龍泉街小吃,因為當時尚未開通師大路,主要道路是龍泉街)。

1967年代後期開始,政府驅離違建,金山街違建戶移入南機場用地、重慶露店部分移到中華商場、龍泉街拆除改建,並開通為師大路。開通師大路後,部分攤販聚集在現在師大公園前段,1987年,黃大洲掃蕩攤販,攤販絕跡。極少部分移入巷內店鋪,不以夜市自居,經營型態與之前違建攤販大為不同。現在創新育成中心圍牆邊的一排看來像攤販的小店,在開通師大路之前都是店家,政府徵收部分用地,開通為師大路39巷後,這排店家仍要求保留門牌繼續營業,所以,他們也不是攤販。既然沒有攤販,加上一向營業時間也不晚,且沒有任何的官方地標與命名,又何來夜市之說?

直到2011年龍泉里辦申請更改站名興起的討論,是良性的地方意識的表現,也歡迎持續提供資料,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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