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苦勞網

地下社會台北市議會前抗議行動 揪人動員令


時間:10月26日上午9:00
地點:台北市市議會大門前
行動1:呈交郝市長抗議陳情書
行動2:前往文化部

復業又受罰 地下社會遭追殺!
剷除創作樂團基地 城市魅力空口白話!

位於師大路的live house地下社會,歷經了7月初的歇業事件,在眾多音樂人相挺,7月9日立法院記者會與7月19日華山藝文特區向文化部長龍應台的抗議行動,讓社會大眾 對於live house之於創作音樂的重要性與台灣流行音樂文化的積累的關係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在立委林淑芬與市議員梁文傑的協助,於7月12日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 劉維公、都發局人員、文化部代表召開了協調會。


恣意追殺地社 政府威信何在?

8月15日,地下社會復業,我們接受了北市府文化局啟動的台北市音樂展演空間修繕計畫。當天下午文化局委託的建築師與文化局人員前往地社現場勘查, 不到片刻,建築師即從建築平面圖看出這棟大樓原本就應該有的防空避難逃生口,從一樓樓梯下來,但被封死。因此,只要這個逃生口恢復,舊有的逃生口就不需要 了(地下社會從1996年營業起,就有這個逃生口,不是如有些人所言的沒有逃生口!)。當天下午龍應台部長也履行她的諾言,前來地下社會拜訪。

就在我們復業等待修繕計畫執行的同時,卻不斷地受到北市府不同單位個別或是聯合稽查。

遲遲不見修繕計畫的進一步執行,10月短短兩個星期裡,地社收到都發局連續兩張各六萬元的罰單。此舉,難道不是追殺地下社會嗎?政府的威信又何在?


為何少數人可以左右市政府的施政?

從不斷的檢舉,定期與市政府開會,又把地社當作標靶,並要求文化局修繕計畫要向他們報告的行徑,師大三里自救會少數人以非理性、不明就理、選擇性的 遂行他們目的的「法與秩序」鐵律,逼著市政府對地社開殺戒!他們所憑藉的,僅是利用台灣多如牛毛、錯綜複雜、多為戒嚴時期時制訂的建築、土地分區使用等法 規之間的箝制法條,讓公務人員在執行市政上,無法動彈!


第一張罰單的荒謬

第一張罰單說地社違反建築法第77條規定。說白了,就是自救會施壓,不讓文化局的修繕計畫執行,不讓地社恢復所在大樓原本就需要的逃生口。因此以地 社原本的逃生口不符合規定而開罰!地社16年,每年通過安檢,更在北市府消防局的指示下,於2011年增設了兩扇防火門。是誰在阻撓地社的建築安全措施 呢?都發局為何無視文化局的修繕計畫逕行開罰?

基於公共安全的維護,都發局應該要求地社所在的師大路43號、45號大樓所有權人把地下防空避難用的逃生口打通,不然該罰的是他們才對!讓民眾知道都發局的作為沒有針對性。因為,即使地下室不是地社租用,或房東不出租,這棟大樓的防空避難逃生口都該恢復。


第二張罰單的荒謬

第二張罰單說地社違反建築法第73條規定,以G3類的建築使用類別經營D2類的「音樂空間展演業」(D2羅列中卻沒有這個類別!)。

從地下社會2005年停演、音樂人力促立法、音樂人與live house業者不斷地與政府部門開會、2010年經濟部商業司增登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地社2011年增加此營業項目、2011年女巫店歇業風 波、到今年10月文化部與live house業者對於音樂展演業的修法彙整會議,政府的修法步伐牛步,難以整合各相關部門,雖遭音樂界人士詬病,但總有一個原則,亦即live house音樂展演業不同於音樂廳的音樂表演,它是流行音樂產業的一環,這種複合式的行業(音樂展演的票務加上餐飲等商業行為),是青年文化重要的一環。

誰下的指導棋追殺地社殺紅了眼,荒謬地打了文化部一大巴掌!都發局這一罰,若成判例,即是幫文化部逕行定義了音樂展演空間類別,但都發局的罰單上寫 的是「音樂空間展演業」,而我們的營業項目寫的是「音樂產演空間業」,這等粗造錯誤,還把音樂展演在建築空間使用上歸為休閒、文教類,無疑是保守走退路, 這一退,退了四、五十年!不僅完全否定政府推行的文創產業,硬把不同性質的展演混為一談,這更是退回了威權戒嚴時期的文化想像,把流行文化的功能窄化為教 化。

若從現行增修的「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看,音樂展演業應屬B類的商業類(但既有的四個子類都與live house的性質不同!)。創作音樂是流行音樂產業的基底,有其自身的商業機制,但它決不是都發局為了要地社關門就擅自將之歸類的休閒、文教活動。新增新 的子類別正是這些年年音樂人不斷倡議的live house正名的方向。(英國新的修法,200人以下的live house展演,不需申請牌照!)

這等荒謬的罰單,在民國101年的台灣出現,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在此我們呼籲:

1. 北市府文化局應繼續執行修繕計畫!

2. 北市府都發局應要求師大路43、45號大樓恢復大樓通往 地下室的防空避難逃生口。並撤銷第一張罰單!

3. 除非正式告知大眾修繕計畫無法執行的理由,否則郝市長應指示各部門,在修繕計畫的進行之際,不能對計畫中的所有live house進行處罰。

4. 文化部整合各部會及加速「live house正名」修法步伐!並行文通知北市府都發局,撤銷第二張罰單!


「惡人得勝的唯一條件,就是好人的袖手旁觀」。雖然必須在同樣的道路走上幾回,我們起身,抗議,不信公道喚不回!

地下社會敬邀

 

 

延伸閱讀:

關於地下社會─龍泉里民的心聲,轉自不要殺了師大路。 (地下社會位置位在龍泉里,而強力以師大公園問題攻擊地下社會等老店者,則位在師大路以西的古莊里,跨里檢舉始終是關鍵爭議。)

2012/10/25 中央社:市府立場認為,師大商圈是具有文化特色的商圈,希望附近住戶也能珍惜這樣的特色,謀求共存雙贏的方式。若最後受限當地社區狀況,無法符合相關法令,市府也已積極尋找其他替代地點,希望讓獨立音樂繼續茁壯發展。


 

 

 

 

 

編按:今天正是師大周遭住宅區居民抗議滿一周年,這次換在地老店地社上場!

不該讓少數人假眾人之名,毀壞在地風景,誰利用眾人的痛苦來滿足個人的權力慾望,誰就應該被公開指認。


地下社會位在師大路商一特不是住宅區!

住宅區內三百家服飾店飾品店問題持續沒有解決,沒有人討論商一特內一百家服飾店造成外圍觀光生態難以打破,卻有人仍在會議桌上利用我們的痛苦造就個人權力中心,轉而「優先處理對住宅區沒有任何影響的老店未被列入師大社區的外圍店家,竟然在假民意特權施壓下,比龍泉街上新開服飾店更早收到罰單(對不起!龍泉街上五月份新開服飾店,到現在都沒有被排上優先裁罰名單!是誰在從中作梗?),是誰另有圖謀讓住宅區內的我們淪落次要順位?是誰惡意讓我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人潮紛沓的夜市商店街,持續假冒我們的名義成為台北市政府座上貴客?

縱容住宅區巷弄糾結困境成為權力交換的籌碼,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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