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古風、龍泉、古莊三里里民自救會已於2011/11/6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會中報告2011/10/26於辛亥區民活動中心召開之公聽會結論及目前執行情形如下:

 

1026公聽會會議結論及目前執行情形

 一、  請市府指派副市長一人,召集各相關單位局處首長組成專案小組,擬定維護社區安寧改善計畫及時程,專責處理師大夜市相關問題。

 

目前執行情形~

1.郝龍斌市長已於11月1日(星期二)市政會議中,指定陳雄文副市長擔任召集人,跨局處整合市府各相關單位,專責處理師大夜市相關問題。

2.陳雄文副市長將於下週召集相關局處首長開會,擬定執行作業進程、原則、方向等相關細節,據以實施。

 

二、  請都市發展局

1.於一個月內,針對一樓違規使用商家完成認定後,依法處理。

2.自10月31日起,針對一樓違法商家之違建、佔用防火巷、違規廣告物等,依法限期處理。

3.勒令所有在不符法規巷弄中,正進行裝修,準備營業的業者立即停工,以免遭受更大損失。

 

目前執行情形~

1.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業於10月27日立即著手編組人員,自10月28日起,每天皆有4組查報人員在師大夜市涵蓋範圍內,一一認定所有商家是否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相關規定。

2.建管處已於泰順街50巷(計36戶門牌)查報違建13件、佔用防火巷1處、違規招牌35面;未來將針對師大夜市涵蓋範圍內所有違建、佔用防火巷、違規廣告物等,一一查報。

3.因室內裝修並未違法,建管處查報人員僅能告知業主於裝修完成後不得做營業使用;李新議員將要求建管處於下週正式行文告知師大夜市涵蓋範圍內6米以下巷弄所有正在裝修建物之業主,裝修完成後不得做營業使用,6米以上巷弄也須符合相關規定。

 

三、  請警察局取締違規攤販時,不分轄區,一律嚴格執法。

 

目前執行情形~

自10月27日起,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及和平東路派出所執行取締違規攤販勤務,均採聯合勤務方式實施且不分轄區取締,目前已粗見成效。

 

四、  請商業處受理商業登記時,仍應會同相關單位聯合稽查,俾免商家誤解法令。若申請人營業場所不符規定,即應通知補正,否則通報都市發展局依法開罰。

 目前執行情形~

李新議員業於10月27日工務部門質詢時,要求商業處劉處長備詢。

劉處長承諾:會同相關單位聯合稽查部份,將俟下周陳副市長召集之專案會議擬定細則後實施;通知補正及通報都市發展局依法開罰部分將依法配合辦理。

李新議員亦將持續追蹤。

 

五、  里民要求將師大三里由『康青龍』商圈發展計畫中除名,及公車站牌改回『師大』等建議,請市府列案處理。

 目前執行情形~

李新議員業於10月27日工務部門質詢時,要求都市發展局丁局長及商業處劉處長研議辦理。

李新議員將持續追蹤。

 

 

 

 

 

 

編按:為了讓在地人的聲音能傳達至外界,歡迎在地居民 商家或者在師大一帶生活的朋友,利用這個部落格表達自己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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