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空間的記憶──浦城街13巷與師大夜市的輓歌



第二週我們請13巷及古莊里居民現身口述地方的故事與空間演變,太可惜沒有影音檔(我們零技術啊),之後再看看就大家的記憶能否另外整理成文字檔。


底下這份是根據浦城街13巷數名在地老居民口述建立的13巷地圖,當日工作坊便知道仍有多處遺漏,尚待未來有機會補齊:


另外,有鑒於第一次的工作坊發現多數人並不瞭解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特地整理一份資料,有助於參加者了解目前浦城街13巷面臨的難題。

 

YOU MAY WANT TO KNOW:                     

*關於違法都市計畫法第79條必須要知道:
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查處作業程序: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依權責裁罰,勸導無效
,經呈報本府組成專案小組研商確定後,始依表列查處作業程序辦理。
北市針對都計第79條不具強制性,而需要經過各主管機關層層裁罰勸導無改善後
,端視不同情況而組織專案小組,經專案小組研商確定才有權進入裁罰程序。
 

*為何北市優先裁罰師大社區」?

市政府為積極有效處理師大社區住商混合對居住生活品質之影響兼顧地區發展及行政能量,針對違規情節輕重,採階段及漸進之方式辦理該社區違規使用裁罰事宜,特訂定「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並於10142發布實施。

=此作業原則為「師大社區」範圍內所有違反該法之商家,必須全部進入裁罰程序的依歸。

 

*師大社區所指範圍?(商業處)

 

=依據該作業原則,師大社區」並非師大三里全部範圍,而是四個不同里的範圍。在台北市政府的界定下,所謂的師大社區包含師大周邊四個里(古風、龍泉、古莊及龍坡)內近年遭外地商店大規模入侵之處,當中僅有龍泉里全里被列入師大社區,古風里八成,古莊里僅有1/4左右的範圍被列入師大社區,而龍坡里則只有泰順街以西被列入該社區的範疇。師大社區並非是一個具備完整社區認同與疆界的概念,而是一個建立於集體剝奪感上的特殊社群。

 

 

 

 

 

編按:

浦城街13巷的討論價值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並非必要施行的罰則,而需建立於一定的條件之下。
另,在爬梳浦城街13巷史後發現,該巷乏人舉發,至少八棟建築為同一家族所有,此數字不包括巷口的日式老店鋪,及杏陵那一棟辦公大樓。


值得討論之處包括:
1.若那些舊店鋪的存在遠早於《都計法》的實施,即為規劃土地區分之初未做好實地考察的工作。
2. 續上,北市府未善盡告知商家需依法取得商業登記或遷移的責任,此乃主管機關不作為所致,卻由在地居民(地主)與商家承擔後鬼,北市府是否有行政疏失。
3.若浦城街13巷多間持有營業用途之建照,已被北市府認定建築法與土管法衝突,故不必執行土管,這些例子指出土管的位階較低。
4.續前,浦城街13巷的特例不僅證明自救會介入個案,施展特權,而且也是自救會論述非法商家必然戕害居住環境的反例,浦城街13巷店/家關係傳統且緊密,不符合自救會敘述。

(後續的討論價值挪用噗友的意見,未說先謝。

 

 

 延伸閱讀:

[訊息]生活在師大工作坊-「空間的記憶──浦城街13巷與師大夜市的輓歌」

[故事]師大社區憶往/王岫。

[訊息]生活在師大工作坊-我們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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