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第10048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0年12月7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南區2樓204會議室
主席:王處長榮進 記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黃舜銘 陳煌城 羅榮華 高文婷 史維斌 黃建昌 張明森
戴興達 洪德豪 梁志遠 陳志良 林 駿 陳昭志 何舜榮
李愛惠 蔡福銘 王育俞 張柄權 陳德禾
壹、轉達本週第1658次市政會議及第396次主管會報指(裁)示事項:
一、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
(一) 市政輿情反映時間應依規定於當日上午10點前在員工愛上網之市政輿情新聞網中完成回應。(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市政輿情新聞回應若超過時間將被提報市政會議檢討,請主管轉知同仁務必依規定時限處理。(各科室隊)
(二) 師大商圈專案小組查察工作請繼續執行,以維護環境安寧與公平執法為原則。(公寓科、使管科、查報隊、違建科)
(三) 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噪音申訴案件,雖未達裁罰標準,仍宜勸導業者改善噪音問題。(施工科、使管科)
(四) 捷運路線轉乘之負面新聞,是否有不當發言請捷運局查處。重申未經確認之政策(即市長、局長等首長未知或未拍板定案者),切勿隨意對外發言。(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本案請主管轉知同仁注意辦理。(各科室隊)
(五) 本市尚缺75輛復康巴士,若有民間團體捐贈,請鼓勵以復康巴士為優先。(各科室隊)
(六) 各單位權管房產若有閒置空間,請清查提供作為出租住宅或員工宿舍使用。(秘書室)
(七) 近因景氣不佳且年終將屆,各機關如有舉辦活動或宣導市政應審慎評估,勿為消化預算印製不當宣導品或紀念品等浪費行為,避免外界不佳觀感。(各科室隊)
二、 訂於12月8日下午16時30分至17時30分於本局903會議室邀請新加坡大學建築系Dr. Huang Yi Chun演講「綠建築的11個層次」,請轉知同仁踴躍參加。(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請建照科指派多名推動綠建築同仁參與,亦請各科室隊轉知同仁踴躍參加。凡涉及本處相關業務之各類演講活動,請同仁儘量參與學習。(建照科、各科室隊)
三、 適用保變住暫行要點地區違建暫緩執行拆除及放寬申請條件之可行興,請研議一個月內答覆周守訓立委。(查報隊、違建科)
主席指示:修訂「本市陽明山保變住地區違建暫行查報作業原則」及「保變住地區原有合法建築物整建及增建臨時建築暫行作業原則」案,請儘速研商簽處。(查報隊、建照科、違建科)
四、 配合商業處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櫃檯查核服務上線一段時間後,請檢討人力調派事宜。(使管科)
五、 轉達師大商圈專案小組指示事項:占用防火巷之違建、排油煙管突出建築物向上排放影響住戶者及新違建、違規招牌影響公共安全者之預定執行方式、列管處理件數,請提報下週專案小組討論。(查報隊、違建科、公寓科)
六、 本局組織修編自101年2月16日生效,請各科室處依修編案應辦事項一覽表規劃辦理。建管處因機關改名涉及多項調整工作,請局人事室協助建管處人事室規劃處理。(人事室、各科室)
七、 局政風室提報:年度考績作業應依公務員利益迴避原則辦理,請各考績委員注意並配合人事室規劃時程進行作業。(各科室隊)
貳、本處第10047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略)
裁示:
一、推動BIM建置計畫委託案,請依本局專案小組決議事項持續辦理。全案各年度計畫項目、階段工作排序、流程及所需經費等,請於明年2月中旬召開研商會議,2月底前規劃完成,以及時整編102年度概算。(資訊室、建照科)
二、本市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置改善及通用設計原則案,請使管科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蒐集案例照片於會議中展示;請建照科研議未來新建物規劃設計審照項目,要求建築師檢討並納入管制。(使管科、建照科)
三、本處組織修編應辦事項,請相關科室依進度期程管制表如期完成。另簽訂新約更名事宜,請依規定注意處理。(人事室、秘書室、各科室隊)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
一、 適用「臺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之停獎車位採用機械式停車設備方式,不論基地面積規模(小於或大於500平方公尺)之增設停 車空間允許額外增加樓地板面積上限為15%,交工處表示不宜先行檢視審查一節,請向局主任秘書報告請求協調處理。(建照科)
二、本市建築物外牆附掛物改善設施補助實施方案,請提具經費剩餘之充分理由,於決算書中加強說明。(公寓科)
三、請加速處理違規廢棄廣告物及違章建築之拆除工作,提高預算執行率。(公寓科、違建科)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會計室提報:
(一) 99年度歲出預算工作計畫之編列內容於10萬元以上須發包明細表。
(二) 100年度歲出預算工作計畫之編列內容於10萬元以上須發包明細表。
裁示:
(一) 預計結案日期即合約完成日期,請提報管考;若有延宕情事,請於辦理情形中詳加說明。(會計室、建照科、使管科)
(二) 今年度各項預算工作,請督促承商依合約如質如期完成。(各科室隊)
(三) 99年度建照協審未結案件,請儘速清查並研議處理核銷事宜,另請檢討延長審查時間原則方案。(建照科)
(四) 100年度節能風水師服務團隊委辦案、騎樓整平第7期工程委辦案及建照電腦輔助查核應用研究案等,請依規定辦理預算保留事宜。(建照科、使管科、資訊室)
二、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電話禮貌服務守則及電話服務禮貌簡易標準作業流程。
(二)府函轉知增訂本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184點得專案簽報議處之情事案。
(三)本處行政救濟及本府秘書處函轉監察院交查未結案件一覽表。
(四)臺北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列管未結案件一覽表。
裁示:
(一)請各科室隊主管轉知同仁參考電話禮貌服務守則辦理,並請總工室持續抽測。(各科室隊、總工室)
(二)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184點增訂事項,請主管轉知同仁依規定辦理。(各科室隊)
(三)行政救濟及監察院交查逾期未結案件,請主管督促承辦同仁儘速結案。(使管科、公寓科、查報隊)
(四)請依規定辦結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列管未結案件。(違建科)
伍、主席指示事項:
一、制訂「本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請儘速簽辦送審,並與法規會加強溝通,必要時召會討論。法規會退回意見內容,請影送處長瞭解。(建照科)
二、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審查本處年度預算暫擱項目,請備妥資料先向議員報告說明;議會要求相關補充資料,請相關科室於本週四以前提供資料予會計室彙整依時限檢送。(建照科、公寓科、秘書室、會計室、各科室隊)
陸、散會。(上午11時10分)

    • 點閱: 39
    • 資料更新: 2011-12-13 11:24
    • 資料檢視: 2011-12-13 11:23

 

  • 資料維護: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總工程司室

資料來源:建管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idaAre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