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師大社區是什麼?必須要先認識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一,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前身:

古風里泰順街50巷在2010~11年一整年間半條短巷迅速蔓延出高達41間的服飾店,庭院住宅一間間被打掉變成商店街,前段16號同樣是由住宅敲掉牆面,本欲開設咖啡廳,然而破壞性工法導致整排建築劇烈搖晃,搖出巷內住戶的強烈反彈,前巷串連後巷,住戶意識到家園環境破爛不堪,不少住戶飽受房仲騷擾經新上任里長孔憲娟建議發動連署,由孔憲娟競選時友好之市議員李新代為陳情,隨後將目標設定為成立泰順街50巷自救會,要求北市府依土管法行政。

 

2011年10月26日由古風里里長孔憲娟帶領於50巷、54巷遊行,發起第一次公聽會,公聽會上除了爆滿的古風和龍泉里民之外,亦出現後來的自救會會長劉振偉,儼然以主人之姿掌控全場秩序。全場公聽會主要陳情的內容集中在古風、龍泉兩里服飾、攤販、餐廳,以及古莊的餐廳問題,公聽會進行至尾聲,宣布正式成立泰順街50巷、54巷自救會時,後方龍泉里旁聽里民大喊我們也要,還沒有人搞清楚狀況之際,李新順勢宣告自救會組成為古風、龍泉、古莊三里。


*強調多數居民受害(二樓以上至少代表3/4的住戶,對比一樓1/4)

  大量人潮帶來噪音喧嘩、垃圾汙染、油煙異味、消防安全、停車問題、治安危機以及一樓開店二樓以上房價貶值的巨大損失。而巨大的利益糾葛之下,已有商家及攤販被潑油漆,也有商家被仇家砸店傷及無辜消費者。暴力、黑道陰影籠罩讓無辜居民生活在巨大心理壓力之下。(2011年10月26日的泰順街五十巷居民自救會新聞稿)


*公聽會效力:

此公聽會由古風里辦召開,公聽會前一周僅於古風里發放開會通知,且與會多數為古風里民,公聽會效力應僅限於古風里,是否可代表古莊與龍泉兩里,尚待討論。

李新議員有沒有資格宣告自救會的組成為古風、龍泉、古莊三里,應受質疑,宣告成立三里自救會是一個充滿瑕疵的決議。

 


二,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組織與章程:

2011年11月6日召開籌備會,出席人數約三四十人,並於該會議中選任後來主要的委員,古莊人數不足,劉氏夫妻皆任委員,劉振偉仍驚險選上會長。當日由李新辦公室提供最早的章程版本,當中明定宗旨為:依法捍衛師大三里社區居住品質及生活環境,要求市府擬定維護本社區安寧改善計畫時程,落實執行『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這是基礎。

 

該會目的為成立監督委員會,以監督北市府專案小組落實『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之執行

 

另,最早的章程組織中除會長一人,另設副會長二人,由會長外之二里委員擔任之,然在12月28日成立大會時,章程卻竄改為會長一人,及各里副會長三人,致使出現劉振偉任自救會會長,其夫人卻任副會長(古莊里)及該會唯一秘書,自救會儼然為劉氏家族把持。

在11月6日至成立大會當中多名委員退出自救會,另自救會也將原監察委員移除,該組織無任何監察單位。

 

時期

宣示宗旨、目標、對象

實際作為

三,初期策略

(1)2012年12月前

a.宗旨:「還我家園清靜居住環境」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1 )

 

b.目標:與北市府達成共識,違反土管商家不會就地合法、現有合法範圍不會擴充、違反分區使用條例的商家300家,予以列管,若未達到改善目標(經居民持續舉發),依法驅離、經鎖定造成嚴重的公安、消防、環保問題的,將近有30-40家的對象,優先處理(違反土管部分)、陳雄文與自救會達成共識1)澄清法源,依法行政2)爾後將邀約自救會,參與專案小組會議,監督執行。(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1 )

 

c.北市府政策:2011/12/15星期四下午「師大商圈生活環境品質改善店家說明會」都發局說明:師大三里,只有商一特、八米以上商家,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3)該場說明會中,商業處處長劉佳鈞指示不符土管之餐飲類商家盡快準備退場機制。

d.更正北市府專案名稱將師大商圈生活環境品質改善跨局處專案小組改稱為師大住宅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跨局處專案小組;各項去觀光化動作:恢復站牌、除觀光行銷文宣等。(12/28成立大會報告)

 

e.2011年11月23日與陳雄文達成實際承諾:以浦城街13巷為殺雞儆猴的對象,針對該巷內所有違反土管商家悉數開罰。

 

f.舉報運作方式:由自救會匯整違法商家資料,作為監督市府執行的基礎。邀約三里里長與里民對話,釐清里長的職責,決定何所為、何所不為,達成共識,以推動實現里民的公意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1 )

g.居民若檢舉合法商家,代為協助之:針對合法商家的若干作為所造成的擾民事實,自救會樂於協助受害居民住戶,要求商家具體改善,並且監督市府執行。(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3)(即為個案介入。)

h.對外喊話:邀請官員home stay,以amigo與vino鬧事事件為例。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2 )

 

i.11/29晚間,市政府6局處執行聯合稽查:師大路80巷2號Vino Vino,2)雲和街72巷1號Toasteria吐司利亞,3)泰順街48-1號1樓莎雷娜印度巴基斯坦餐廳,4)泰順街38巷3弄1號辣椒老爹,5)泰順街60巷11號1樓小哲食堂,6)泰順街60巷9號B1永樂座書店等,合計8家違法、違規餐廳商家,這八家北市府說是三里檢舉量最大的首八惡。

(2)2012年1月前

 

 

與北市府達成各項協議,並確立運作方式:

a.簡化舉報查處作業流程:由產發局局長林萬發作為窗口,三里里民檢舉案件由自救會統整舉報,商業處協調各單位儘速處理。(台北市政府101年1月9日與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座談會議記錄)

亦即:自救會取得影響北市府施政順序,以及舉報權力。

 

b.促使北市府於12月30日修訂臺北市政府處理建築物及其基地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事件查處作業程序,使條件變得更為嚴苛。

 

e.首波檢舉違反土管法25家店家書曰為居民提出,實為自救會提出,於1月份由陳雄文下令執行裁罰;師大路39巷、49巷及龍泉街40~44號水溝蓋攤飯,要求徹底清除或列入清道專案。(台北市政府101年1月9日與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座談會議記錄)

 

f.市府專案名稱改稱為師大社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跨局處專案小組。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4)

 

g.針對夏學理等台師大教授研究梁實秋故居的使用模式、觀光行銷政策等持續著墨。

四,面對商家對抗時策略

(2012年3月前)

 

(1)目標:三里住宅區在過去幾年裡,因為政府的疏於作為,至而遭受外來商家侵入,吸引外來遊客消費,破壞了整體住宅區應有的清靜環境,也戕害個別居民家戶的生活品質,造成居民身心的嚴重創傷。理當由政府加以保護的守法弱勢居民,因此成了受害者,而又投訴無門,所以才有自救會的成立,來作為和執法者溝通的平台,為受害居民謀求保障救濟,免再長期持續受害。自救會所要推動的是居民最大的共識,那就是:「敦促政府依法行政,給居民清靜的居住環境」。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6 )

自救會的成立宗旨很簡單,只是要求回復我們師大社區原有的安全、寧靜、乾淨與祥和,只是要求市政府依法行政,取締不法商家,但如此單純的訴求,近來卻遭遇各種勢力的攻詰。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7 )

 

(2)主要問題:居民片瓦寸土、茍避塵囂,卻不得安居,長年日夜承受煙燻火燎、異味噪音之苦,門庭若市,遊客熙來攘往,居民回家不得其門而入,以至半夜凌晨,製造髒亂,居民逼得緊閉門窗,猶食不知味、睡不安寢,精神耗弱,痛不欲生。萬千居民所受的種種苦難,絕非自律、改善得以解除。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5)

 

(3)對象:旨在協助受害居民,排除加在這些弱勢無辜居民身上的傷害。自救會屬於全體居民,也屬於每一個受害的居民。(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6 )

 

(4)宣稱代表多數: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劉振偉則表示,即使只有一個人受害,還是有百分之百的正當性要求免於受害。他說,問卷民調有方法和技術問題,且若剛好都是回收一樓店家意見,結果更會被扭曲,市府若有心要探詢真相,只要問問二樓以上的住戶,就可以知道大家的共同心聲。(自由時報,2012年3月7日,《師大商圈何去何從? 》師大3里做問卷 週日辦座談會 )

 


(4)未違反土管法的商家:

不碰商一特與師大路:商一特合法商區繼續存在(屈臣氏到黃小兒科及師大路到龍泉街這區塊),師大路上也都是合法商家,不會造成生活機能不便。文化特色不是滿街召引大量人潮的服飾店、為害公安汙染空氣讓居民無法生活的餐飲業。(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8 )

師大社區請市府依法行政將違法商家取締後,尚有商一特、師大路、和平東路、羅斯福路等…合法商業區裡的合法商家不計其數,並沒有趕盡殺絕也不會缺少生活機能店家。反觀幾百家非法商家和夜市攤販所呈現的吵雜失序亂象,怎能說是「文化」?(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7)

聽說房屋仲介有意規劃浦城街這區為餐飲街,雖然這裡是八米以上的道路,難道居民就不能阻止嗎?目前只能從環保、消防、建管、公共秩序等法規舉報,無法對合法的安排發言,未來本會推動「社區參與」釋法之後,居民就可以決定社區生活所需的店。(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5)

(5)不介入個案: 如果樓下餐廳搬走,房東要改租給服飾業,樓上居民應該自己家園自己救,先與房東溝通,無效,則自行繼續舉發。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5)

(6)自救會對師大社區的未來遠景規畫:政府整治到一個階段之後,以社區參與、居民自決的原則,邀約有專業、負責任、和居民一起愛惜社區環境的專家學者提供諮詢,讓居民決定如何規畫社區未來的風貌。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7)

(優先裁罰順序因而顯得特別重要)

 

五,與北市府穩定關係(2012年4月後)

 

(1)裁罰方式與對象已確立:北市府公告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分批分階段依法行政將其驅離,留下合法店家。並訂定數種優先裁處者: 2012/1/1後新設立者,約40家;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規定不允許之使用,例如飲酒店、情趣用品店等,約十數家;同戶內有三個(包含三個)以上營業單元者;經專案小組認定有嚴重妨礙公安、環境品質之虞者。共約150家,在半年內驅離,其餘200家未來半年內驅離。(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9)

(2)合法範圍商家:經統計三里內屬商三區、商一特、師大路等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之店家有444家,若加上羅斯福路、和平東路、泰順街對街,則店家數高達620。其中光小吃及餐飲店即高達95家、超商超市11家、烘培坊12家、中西診所13家、牙醫15家……。違法店家驅離後合法店家依然存在,絕對不會影響生活機能,也絕沒有趕盡殺絕之說。(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訊9)

(3)北市府公告之師大社區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優先裁處作業原則,將師大社區定義為浦城街以東,泰順街以西,和平東路一段以南,龍泉街93巷以北。此範圍內包括四個里,龍坡里僅含泰順街以西,古莊里被列入該社區範圍不達1/5,古風里不含龍泉市場。然而,自救會從未提及此事。

 

 

(4)提出記點制的裁罰順序標準應以對居住環境造成的傷害程度為基準,專案小組應唯居民的意見是從,等同無限上綱自居居民代表的自救會意見。(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0518會員大會)

 

(5) 舉辦台灣城市論壇-住商混合~城市發展的困局與突破,認為違反土管的商家即為迫害居民生活品質、違背法治精神…

 

(6)進行議會遊說,提出新訴求

以下狀況無須記點,立刻裁處:違反土管法的餐廳、飲食店、咖啡廳、小吃店、飲酒店等,立刻全數驅離;在既有違建裡違規營業者,立刻裁處;任何飲食、小吃、咖啡店,晚上九點半以後,嚴格禁止銷售酒精飲料;派遣警察執行勤務,持續加強巡邏,取締公園及公共場所裡喝酒、飲食、拋棄垃圾、汙染環境,必要時予以驅離。(對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簡報摘要 2012/5/2)

公園問題首度現身,然僅針對違反土管商家,並未直指公園周邊商家。

 

(7)持續與北市府配合,分批整理三里違反土管商家名單。

 

(8)過各種管道,促使兔子餐廳歇業;針對沒有居民舉發的浦城街13巷週末狂潮,亦動用各方資源意圖懲戒之。

 

(9) 5月14 日提出地下社會介入個案:師大路45號地下社會夜店設在地下室僅留一小出入口,公安問題?同時也是吸引深夜人潮重點店家之一。要求北市府依夜店、飲酒店對其開罰。(5/14產發局副局長林萬發聯合行動小組第四次會議)

 

(10)7月後持續針對live house表達不認同進駐商一的言論,在未經過任何公開會議的情況下,辨論live house非居民生活之所需:首先要闡明的,根據分區使用條例,「住三」設定的用途是住宅區,即使其中畫定的「商一特」,所容許的商業,也是為了「供應當地居民生活之所需」。且問這些Live House供應的,可是當地居民生活之所需嗎?如果是,居民為什麼要反對、抗議呢?這一項法規可以視若無睹嗎?(Live House,就是地點不對,7/15)

 

(11)協助拉布條、協助住戶成立管委會、成立師大三里社區發展協會。

 

 

 

 

編按:這份提綱為生活在師大工作坊第一週使用的資料,本打算細細整理成講稿版,只是又懶又沒空,將資料直接放上來,希望這份資料能讓大家更認識自救會。記得發起抗議的古風里里長孔憲娟的教誨--勿忘初衷,身為古風里民自救會早期的成員之一,這是我們僅能替大家所作的貢獻,只希望一個起於良善的市民運動,切勿淪為有心人士操弄謀利的工具。

這份資料可以回應現在自救會刻意混淆視聽的幾個論點:

1.依法行政的訴求原有充分的正當性基礎,若有人不談多數居民的需求,不確實辨識舉發者是否為樓上或隔壁住戶,亦不慮及解決問題手段順序,僅依其個人所好,謊稱眾人利益,就是濫權謀私。

2.自救會對外始終使用居民多數決的論點,以此向北市府及議會進行遊說,自救會不應受少數人把持。

3.其他,懶得打,真受不了一個好端端市民運動,搞成一群顛三倒四的外人大玩民粹政治。

 

 

 

 

 延伸閱讀:

[訊息]生活在師大工作坊-「師大社區」是什麼?必須要先認識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訊息]生活在師大工作坊-我們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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