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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圈輔導與都市計畫檢討--以師大社區案例...(略)為例 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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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第十五頁郝市長說明過往依都計裁處的行政流程,僅依照其他各項專業規範無法處理,且當檢舉量很大(沒講有多大),最後才以都計約束之。
且他強調是「得」裁罰,裁量權在市府手中。
另一方面,目前集點制卻是相反的操作邏輯,導致許多商店(以服飾店為主)很難集到點數,無法優先裁罰。
最後,結論處(PP18)郝龍彬以「業者自律,居民接受」八個字,替商家再度埋下觀望的伏筆。
來源: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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