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師大商圈生活環境品質改善店家說明會」
時間:2011年12年15日
地點:錦安活動中心
*公開當日店家發言,只是讓大家多一個互相了解的機會,請不要針對特定店家攻擊,師大環境遭到外來商圈、夜市全面性的危害,不只是一家店或者兩家店(又或者一家店自體繁殖變成四家店)的簡單問題。我第一次聽很生氣,發了不夠周延、恰當的言論,希望大家開始聽下面店家心聲之前,先作好心理準備,不要和我一樣情緒化,對立無法解決現況。部分店家發言可能會激起情緒,我們做了聲音的馬賽克,希望不要去揣測店家的身分。當中如果有店家認為不願公開內容,也請留言讓我知道,我會刪除錄音檔。
1.第一位店家--
這位大哥有許多很實際的建議,觀念卻有根本上的錯誤--誤認此說明會在針對居住環境改善外,還涉及觀光環境的改善。
師大不是觀光區,三年前未被列入商圈,更無夜市,不該有遊客,大眾觀光對住宅區造成的危害,已有許多paper可參考,觀光客與觀光資源不該是考量要件,在住宅區內進行大眾消費活動,反而該被視為問題與災害。目前改善的方向應該回歸到如何維持住宅區模式,是故,此說明會的主題乃「生活環境品質改善」。基本的觀念不改變,雙方根本無法有共識。
有些東西很有趣,他說師大十年間從一百五十家變成七百家,但我找到的paper卻指出2004~2005年間師大一帶的店家只有兩百家,但現在卻有將近七百家。也就是說,2000~2005年師大的店家增長只有30%,到了2005~2011年卻是225%,何況,許多店家根本沒有商登。
他接著提到師大的特色有三高,居民學歷最高、檢舉案最高、租金最高,但店家因欠缺工作技能,所以還是要作。這表示店家都看見了表面性的改變,卻缺乏解讀和理解的能力,不善於與地方對話,譬如,明知居民的特質,地方已反彈店家群聚造成的災害,店家為何不反思配合住宅生態,回歸四年以前的地方生態--主要的店家多為服務在地居民和台師大學生,租金低廉,直接以商品價格與品質回饋地方。
然而,現在的店家轉而經營造成居民生活品質敗壞的大眾消費,吸引外來觀光客,進而自居商圈與夜市,熱錢湧入,從而租金也隨之高漲,實是反其道而行,使得檢舉案只會有增無減,過度發展,持續逼高租金表現,將價格反映在服務品質與商品上,形成惡性循環。
要求商圈發展促進會與自救會對話一事稍嫌狀況外,外來商圈不被在地居民承認,怎能與「商圈發展促進會」對話,店家如果願意尊重地方文化與歷史,就應該改組或者改名「師大商家自治會」,而非大逆其道使用「商圈發展促進會」等名號,大張旗鼓鼓吹商圈的正當性,等同打斷以人文聚落發展的師大地方歷史與定位,這種作法等於是選擇成為地方文化傳承與居民之敵。
要求設置垃圾桶、服務遊客云云,表示店家就是沒有辦法放棄觀光化和商業化的腦筋,無法跳脫觀光思維,進入在地生活。
菸害問題,認為店家抽菸可到公園,同樣是以商家本位為出發的思考,不思及師大公園是提供在地孩子遊戲的空間,現因成為大眾觀光私房景點,遭觀光客群佔,已令在地居民認為居住品質嚴重受損,住宅區喪失基本的公共環境,何況店家若發起佔據公園成為抽菸專區,鳩佔鵲巢的不滿只會飆高。
店家似乎不曾思考地方多為生活簡樸,且須照顧孩子的家庭,在住宅區營業適當嗎?
建議保餐飲責任險以及自律這些很棒。
2.第二位和第三位店家--
第二位問只要符合土管是否可以繼續營業。
第三位問龍泉街雙號為商一特,單號為住三,如同一國兩制,雙邊營業之事實有三十年,可否改劃為商一特。
3.第四位店家--
似乎是問商登和許可證的問題。
商業處處長回了,還是要看營業樣態的認定。(聽來令人昏昏欲睡。XD)
4.第五位--
以行政程序法第六條提出市府不當出現差別待遇,面對所有店家應一律嚴格執法。
商業處處長持續勸說,以及提供地方受汙染的實地經驗。
5-1.第六位--
第六位身兼在地店家和住戶,認為自行設置垃圾桶遭到檢舉很無辜。
要求要守在師大開店。
指出自己作了許多好事卻受居民檢舉。
認為每個店家都受到指控。
指出里長受到居民非難,替里長抱屈。
要求爭取修法。
認為師大這段時間已經改變很多。
要求生存,要求得到傳達聲音的管道。
知道愛護師大,認為師大是家。
(--> 尊重家人、了解家人、融入家中的說法,是個開始的契機,但不該只是嘴上文章,不瞭解家人,怎麼融入家庭?和家人沒有共同目標,如何一起生活?
整段談話沒有提到非在師大生存不可的理由,身為和地方沒有對話也欠缺共鳴的店家,明知師大巷幅小空間不足,又連開幾家分店...。
言下之意,除垃圾桶外,店還遭到別的檢舉事件,卻沒有指出或反省自己的商店經營有無造成對地方的危害。
另外,私架垃圾桶是放在道路上嗎?如果有誠意架設垃圾桶,應該放在店內的土地,或者店家大門口,而非佔據道路;架設垃圾桶的概念和第一位店家犯了概念上的錯誤,居民寧可看見植栽也不想看見垃圾桶,垃圾問題往往是觀光客過多的問題,根本之道應該從如何作到觀光客減量,同時替道路減輕負擔--擠滿觀光客的巷道, 不是一條安全且舒適的回家之途。如有誠意,個別店家甚至應該思考如何仿照台灣多數住商混和區域,將店面後退,清空門面,商討騎樓的可能,紓解觀光客造成的巷道擁擠,偏偏多數店家卻不斷延伸店面,甚至讓觀光客站在馬路上選購商品;更該取經歐美住宅區內商店,縮短營業時間,多數歐美住宅型商店,六點~八點即為休息時間;過去師大多數餐飲店家八九點即休息,服飾店家大約十點~十點半,但比起現在,當時師大的店家很少很少啊~~~。
這位仍有基本觀念出現落差的情況,差異是需要店家自行評估的--到底要作觀光客生意,還是要回到從前作在地人生意;選擇成為擁有師大性格、融入地方的店家,還是要成為最會賺錢的店家。
另外,許多師大在地原生老店是很讓在地人擔心的,在地人很捨不得這一波抵抗夜市與觀光的過程裡,流失這些腳踏實地、安份守己的店家。也不捨這些老店和高危害的店家混為一談。
目前攤販清空,聲音清爽也安靜了一些,但重災區週末晚上還是走不進去,許多巷弄依舊難行,服飾店家的音量未減弱,某些店門口還是不改善讓消費者在道路上停留營業模式,造成巷道阻塞,新店仍不止開,所謂的商家自治組織,亦未介入停止風潮。
最後,三里當中的某位里長受在地居民集體指責的理由,無非是過度配合商圈與夜市,又與促成夜市的誕生,有著息息相關的微妙相連,尤其在更改站牌上,自稱聽從一位黃姓里民的建議,於今年春季將原本師大一的站牌更改為師大夜市,造成師大三里居民集體抗議,認為師大從無夜市,被強行植入夜市,此舉不僅違背地方利益和事實,造成居民生活環境莫大的損失;為了夜市,架設要求車輛配合夜市改道的招牌,等同讓居民讓出路權;任內不顧地方權益與空間,對外辦理過多與地方脫節的觀光宣傳活動,推動商圈發展活動,吸引過多人潮,造成空間擁擠,擠壓居住品質,形成災害。推動夜市就是破壞地方永續發展的可能,忽略師大一帶長期的人文住宅聚落的走向,違反共同利益,然,部分轉型作觀光客生意的商家,卻和師大長期累積的價值以及目前生活其間居民大為不同,造成難以拉近的隔閡。)
5-2.商業處處長回應--
不要製造對立,對立無法解決,居民講的環境品質的下降是事實,可能不是一個店家,而是整體環境的破壞。
不要用互相攻擊,互相攻擊不會進步,進步國家健康城市,過程中有些人罵你無所謂,但當中大家講的是事實,油煙、噪音,久而久之久了,大家就沒有好話了,罵久了就會變仇人...
6-1.第七位--
首先提出房價云云,接著指出一戶戶去敲樓上住戶電鈴,詢問誰檢舉樓下店面,卻沒人承認。
商業處處長接著表示接獲檢舉會由各局處實際稽查,接著又是一連串勸說。
(-->私以為,沒有一家店家搞清楚,居民根本不是要找店家的麻煩,也無意擋人財路,而是抗議師大現在整體環境被外人嚴重破壞,竟然在純住宅聚落內,強植商圈與夜市等新興名稱,吸引更多外來觀光客。在市府怠惰行政的情況下,師大沒有願景。目前重災區已經出現不宜人居的情況,師大已經出現前所未有的治安問題,且埋下更多隱憂,重大刑案雖未密集發生,但依照KMT執政的其他縣市情況來看,未來只會更加惡化,師大環境會被外來商圈與夜市全數瓦解,徹底變成觀光景點。這是一個很重感情和文化的區域,不只是一個晚上回家睡覺的地方,許多人對這裡有著很深刻的感情--包括來往的台師大學生,這需要外來商客的了解和尊重。當然可以鐵面無情地走行政程序、行政訴訟,但到底是甚麼push居民今天的行動,是必須要被釐清的。如果外來商客需要的只是一個鄰近大學、可以做生意的地方,台灣目前有將近兩百家的大學院校,除了逢甲之外,幾乎可說是處女地,就算是對仲介而言,也是可以開發的。師大是一個很單純的人文住宅聚落,愛養生、低油煙、愛垃圾分類、愛植物和散步,無法忍受二手菸和噪音,許多孩子的作息更是需要空間和夜晚時間,和夜間得拼搏和難免喧嘩的夜市文化大不相同。
兩人個性不和又不相愛,何必要為了錢,硬要住在一起?
如果只是為了求生存,是不是可以饒了這如此美好地方?
台灣還有其他將近兩百家的大學院校的學生以及土地,可以去求生存。)
6-2.商業處處長繼續說明--
強調各局處會實地稽查,且應該尊重不同價值。
(-->再說一次,兩人個性不和又不相愛,何必要為了錢,硬是走在一起?
老店家幾乎都能融入師大的家居生活,我們個性相近、生活風格相近、有共同的願景,整天生活在一起,感情怎會不好?如果師大回到過去只有服務居民為主的老店家,怎麼會有人想到違法問題?
但瞬間湧入新來的店家卻只想著滔金、還青年貸款,還有一些早期店家在這過程中變質,這就不多說了...)
7.第八位--
垃圾桶問題。
商業處處長和建管處持續勸說自律。
(-->目前住在師大比住在東區還糟,東區巷子裡的服飾店,晚上十點左右就休息了;也比住在SOGO裡面慘,SOGO九點半就放音樂送客了;西門町、公館也是。連台北算是比較老的鬧區--中山北路一帶,十點也差不多開休眠了。師大現在的營業時間,可比寧夏夜市,但寧夏是台北夜市的發源地,寧夏本來就是夜市!師大沒有夜市的歷史,過去近百年來都是寧靜住宅聚落,在這整件事情裡,最基本對地方文化的尊重沒有被重視。目前師大店家的自治組織的成員多數是老店家,比誰都清楚我們過去的生活樣貌,卻沒有承擔教育新來店家和延續地方文化的責任,老店未擔負起應負的責任,對地方情感上的傷害更大。)
*商圈發展促進會理事長的發言,整理後再放上來,我好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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