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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第10051次處務會議紀錄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第10051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100年12月28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南區2樓204會議室
主席:王處長榮進 記錄:馬永禎
出(列)席人員:
黃舜銘 陳煌城 羅榮華 高文婷 史維斌 黃建昌 邱英哲
陳資閔 張明森 戴興達 洪德豪 梁志遠 陳志良 林 駿
陳昭志 何舜榮 李愛惠 蔡福銘 王育俞 張柄權 陳德禾
壹、轉達本週第1661次市政會議及第225次局務會議指(裁)示事項:
一、 市政會議指示事項:
(一) 戶外露天開放式之人行步道不可採用易滑材料,台階級深要放大、級高要縮小,以利行人安全。(各科室隊)
(二) 公園及登山步道之綠化不宜使用塑膠花。
(三) 中央統籌分配稅餘款如有使用需求可再申請。(各科室隊)
(四) 士林區北藝工程預計農曆年後即開工。(施工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施工科留意協處。(施工科)
(五) 士林市場等公共場所於過年期間請注意清潔衛生。
(六) 本府創意提案獲獎提案人優先拔擢,府會聯絡人表現優秀者提報市長獎勵。(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100年度本府創意提案會報創新獎本處提案「臺北市建築工程圍籬綠美化推廣宣導活動」榮獲季軍,請提報主要提案同仁配合辦理獲獎提案後續獎勵作業。(施工科)
(七) 預算執行請依預定期程辦理,執行率未達標準者應檢討改善。另陳副市長提示本府歷年滾動保留預算很高,爾後各機關編列預算應確依實際需求編列。(各科室隊)
(八) 50萬以下市政活動請同仁自行主持,不需再委外辦理,以訓練同仁籌辦活動能力。本案請研考會定期抽查。(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預算在50萬以下之業務活動,請同仁學習自行規劃辦理,並擔任主持人全程參與活動過程。(公寓科、使管科)
(九) 大選將屆,尚未執行之新政策暫緩推動,依例執行業務工作請如質推辦,避免更動產生民怨,如有執行必要或須調整變更作業方式部分,請簽報市長核定。(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自101年1月1日起實施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委託查核作業案,請注意辦理並專簽本府。(使管科)
(十) 本市300平方公尺以上大型違建案,請加強執行。(違建科)
(十一) 以遊民聚集問題為例,執行職務應依法辦理,有缺失即自我檢討改善,不必揣測媒體報導意圖。(各科室隊)
(十二) 研考會持續抽測各機關同仁電話禮貌情形,未達標準者請注意檢討改進。(各科室隊)


二、 師大商圈違反土管依都計法第79條裁罰案件,請於本週內依法辦理。(使管科)
主席指示:本修訂案階段處理公文核定後,請影送本局都市規劃科(第二科)、建築管理科(第八科)及邱副總工程司參考,於本週即依核定標準寄發行政處分函。另正式實施起算日一節,請與本局法制專員研究討論。(使管科)

三、 師大商圈已具執行成效,如泰順街50巷違規招牌及違建之拆除,請上網公告適度說明。(公寓科、違建科)
主席指示:請公寓科、違建科彙整泰順街50巷違規案件查處情形相關資料,與高主任秘書討論後發布新聞稿。另請加強巡查泰順街已改善案件是否拆後重建。(公寓科、違建科、查報隊)

四、 中山創意基地活動展覽至明年1月8日止,請轉知同仁踴躍參與。(各科室隊)
五、 12月27日至29日市議會審查預算二讀、三讀會,請科室主管待命隨時提供說明。(各科室隊)
六、 請建管處加強防火宣導及公安查察工作。(使管科)
主席指示:本案相關作為請專簽局長瞭解。(使管科)
七、 建築工地交維執行,請加強宣導與管理。(施工科)
主席指示:本案請依標準作業流程加強處理,注意於第一時間將查處情形報告局長及處長瞭解。(施工科)
八、 機關網站內容請將101年度施政計畫與100年度施政計畫成果上網公告說明,重要成果及計畫內容可提供國外參閱部分,請翻譯為英文呈現。(資訊室、總工室、各科室隊)
九、 騎樓整平工程執行進度落後請積極趕辦,並檢討落後原因、研提改善計畫與預定完成進度。(使管科)
主席指示:騎樓整平工程之監造標請使管科聯繫新工處切割處理,並督促新工處提早辦理101年度採購作業。另年度預算執行落後一節,請適時提報本府張副秘書長專案小組會議。(使管科)
十、 請人事室辦理新進同仁公文書處理及接聽電話禮貌教育訓練,並請各科室隊主管加強教導新進同仁依規定配合辦理。(人事室、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有關電話接聽禮儀一節,請針對新進同仁辦理教育訓練並加強測試。(人事室、總工室)
十一、 財產申報於12月31日截止請速辦。(各科室隊)
主席指示:請政風室再個別通知申報義務人配合依時限辦理。(政風室)
貳、本處第10050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略)
裁示:洽悉備查。
參、各業務科室隊重點工作提報:(略)
裁示:12月9日為雜項(建造)執照申請案召開加強山坡地審查會審會議之會議紀錄,請加速簽陳作業。爾後會議紀錄請主管加強督導承辦同仁於一週內簽報。(建照科)
肆、提案報告(討論):(略)
一、資訊室提報:100年12月份本處網站資訊更新情形。
裁示:洽悉備查
二、總工程司室提報:
(一) 本處電話接聽禮貌內部考核測試情形。
(二) 本處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統計至100年12月14日止)最新執行情形報告表。
(三) 府函轉知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檢送中英文版滿意度調查表一案。
(四) 本處行政救濟未結案件一覽表。
(五) 臺北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列管未結案件一覽表。
裁示:
(一) 有關電話接聽禮貌簡易標準作業流程,請主管轉知同仁照案執行。(各科室隊)
(二) 歷次處務會議指(裁)示事項未結案件,除坡審案件圖說以光碟片取代書面資料案,請於正式實施後再行解除列管外,列為A級同意解除列管,列為B級持續列管並請權責科室儘速辦理。(建照科、使管科、公寓科、施工科、查報隊、資訊室、違建科)
(三) 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檢送中英文版滿意度調查表一案,請主管轉知同仁依規定辦理。(各科室隊)
(四) 行政救濟及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協調列管未結案件,請主管督促同仁儘速結案。(使管科、建照科、公寓科)
伍、臨時報告:
一、羅總工程司臨時報告:
(一)建照協審行政驗收之收件處理時間,請確依流程時效辦理。
(二)請持續召會討論簡易型建造執照審查雙軌制。
(三)「2012年我國(WB)經商環境改革方案」有關申請建築許可檢討現行程序再簡化一節,請儘速提出績效方案召會討論。
裁示:本案請依羅總工程司意見檢討改進並加速簽辦作業。(建照科)
二、黃副總工程司臨時報告:針對本市建築物室內裝修委託公會審查案,部分議員有意見,請使管科查明瞭解個案情形。
裁示:本案請使管科聯繫公會協調處理。(使管科)
三、會計室李主任臨時報告:年終將屆,請各科室隊儘速辦理經費核銷工作,務請配合本室關帳時間前作業完畢。
裁示:本案請配合會計作業加速辦理。(各科室隊)
陸、主席指示事項:
一、內政部辦理100年公共建築物無障礙選拔暨地方政府推動公共建築物無障礙業務成果」頒獎典禮,本市榮獲特優獎盃1座及獎狀1只,請發布新聞上網公告。另請依程序簽報本府市政會議獻獎事宜。(使管科)
二、研考會持續抽查各機關網站情形,尤須注意各項連結是否正常顯示網頁,請資訊室加強本處網站檢視更新及維護管理,各科室隊配合進行內容更新作業。(資訊室、各科室隊)
三、有關電話無人接聽一節,請主管加強督導改善。(建照科、施工科)
四、發文內政部應辦理局稿而非府稿,請主管督導同仁注意辦理。(公寓科、各科室隊)
五、二級機關(本處)發文直屬上級機關,公文用語應為「請 鑒核」;發文非直屬上級機關,公文用語應為「請 鑒察」;發文平行機關,公文用語應為「請 查照」。本案請核稿人員注意並督導同仁依規定辦理。(各科室隊)
柒、散會。(中午12時20分)

    • 點閱: 15
    • 資料更新: 2012-01-02 14:27

 

  • 資料維護: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總工程司室

資料來源:建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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