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55 21:10~23:50

地點:龍泉里活動中心

受訪者:龍泉里里長龎維良

整理:師大生活圈多元發展組織


Q1:據我們所知,事件爆發後,龍泉里里長龎維良鮮少接受訪談,亦不對外公開談及居民抗議紛擾,非常榮幸師大生活圈多元文化組織今日能得到機會與龎里長當面淺談師大居民抗議至今一年半的轉折,以及乏人討論的幾個重要關鍵。

在進行訪談前,我們已先在居民私版中,向居民蒐集對龍泉里辦的輿情意見,請您參考居民內部的這些看法,在訪談中將濃縮為幾個主題,

首先,我們想先整理作為龍泉里的里長,您如何看待龍泉里內養成的特色?


A:非常高興能有機會面對面討論,事件發展至今,許多不正確的資訊的流竄,不利於理性溝通與社區發展,希望藉由這次的訪談與資訊透明化,促成積極與正面的走向,創造新的互動模式。

  龍泉里今年度的三個社區目標是要打造龍泉里成為安全社區、健康社區以及人文社區。

  安全的社區部份,我們今年爭取成為大安區消防安全示範里,在4/11舉辦過區級消防演練、滅火器全年更新356支消防器材的增新與訓練上,另外,增設消防通道及淨空騎樓停車與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也是我們的重點工作項目;在健康的社區,妳們可以看見,我們辦理許多銀髮族的活動、運動,我們龍泉里的乖乖隊啦啦隊在100年度國健局舉辦的全國阿公阿嬤動起來活動中,全省有一千多隊伍參賽拿到全國總冠軍,為台北市爭光。

  今年也剛通過國民健康局『102年度社區健康營造計畫』針對社區健康飲食、規律運動、肥胖防治及禁菸禁檳社區將進行推廣;在人文的社區的部分,我們希望將師大拉進來,譬如最近我們利用師大音樂學院廣場,希望轉為龍泉里的活動公共空間,並配合母親節、中秋節、重陽節慶結合台北市立美術館與師大音樂或藝術學院來舉辦人文藝術活動。

 
Q2:在您方才提到的這三個社區發展的目標上,似乎忽略目前住商衝突的描述,而龍泉里的三個目標,恰巧又常被描述為這幾年商業過度發展而受到破壞的項目。

譬如,店家數量高密度,導致目前住宅區窄巷的消防救災不易,且高用電量也被論述為高風險的特徵;

高度發展的商圈,同時帶來環境汙染、噪音汙染,影響居民的身心健康;

而商圈的劣變,則被認為毀壞原有的人文氣質,您怎麼看待這些問題?


A:在我任里長七年以來,消防安全一直是我最關心的部分,四年前龍泉里內夏季的頻繁跳電已是社區老化的警訊,在99年度我們便已經協調台電全面更換電纜、電箱等設備,外界認為商家造成消防風險,沒錯,在影響救災的部分,商家密度高確實是隱患,但是回歸實務面,在我任內幾次的火災,除了一起發生在泰順街38巷店家的意外,其他發生火災的原因多數都是因為社區內長輩忘了關火睡著了或是忘了關火就出門去導致發生火災,十起就有八起是這樣的原因。今年三月份晚上在雲和街的一位阿姨煮飯煮著煮著人就跑去新莊辦事忘了關火才釀火事。之前在里內確實曾發生電線走火,但是發生的地點是在泰順街44巷前段卻是在幾乎沒有店家的巷子內。

 
  當然消防安全絕對是優先考量,因此我反對所有流動攤販或者店面佔用路面的行為,攤販不能造成公共安全危機,只要有這種情況,我都願意協調排除。至於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標線是今年台北市政府推動的重點,希望能做到人車分離,保障用路人的行走安全及降低車輛車速,從永康商圈到東區開始試辦成效反映不錯。


  針對師大商圈的這些問題我早在古風里泰順街五十巷居民發起抗議之前,便已在100年的3月初(居民抗議前半年)大安區里發展座談會上和郝市長面對面對話時,要求郝龍斌市長重視並要求市政府介入輔導管制師大商圈,我早就認為師大商圈是過度發展,已經超過我們可以約束的範圍之外了,如果市府還不介入管理,無限蔓延遲早會是有問題的,只是沒有想到那麼快,事情就發生了。


  這邊是前面我提到的大安區區里座談會的資料,請參考看看,100年三月初時我提到『近年來師大商圈因人潮不斷湧入,缺乏垃圾管理機制,服飾店家及住戶垃圾隨意亂丟;叫賣及音樂聲四處擾人。店家消防設備與消防觀念嚴重缺乏,遮雨棚及店家招牌林立,阻礙消防通道通行;停車空間及停車指引告示缺乏,機車隨意紅線違停;師大路流動攤販到處流竄,店家恣意霸佔水溝蓋及圍牆邊販賣,亂象叢生建請相關單位予以協助處理』(註一)等問題要求市府改善並解決。

  在我反映之前台北市政府對於師大商圈的態度是不聞、不問、不管的。在我反映之後當時郝市長裁示的兩句話『針對公共安全積極改善,請商業處加強輔導』。之後商業處處長來問我,『師大商圈有任何團體或組織嗎?』在當時完全沒有任何店家的團體或組織,請問要是政府如何輔導及管理?當時我也覺得很奇怪,商圈為何沒有所謂的自治會或商圈組織?每次消防局舉辦消防演練,我發現為何麼都是社區在做,但是商家們卻兩手叉胸在看我們表演,站在一旁冷觀,我就罵人了,「這是你們這些商家造成的困擾,你們不下來加入消防演練,我們做有什麼用?」


  另外提到環境垃圾問題,當時媒體一直報導『師大夜市沒有垃圾桶』,在沒有成立商圈組織之前,我當時是堅決反對設立垃圾桶的,妳們知道為什麼嗎?我的理由是『那有錢是你們在賺,你們賣出去的東西所產生的垃圾,店家不用花一毛錢協助解決垃圾問題,居然要政府拿納稅人的錢來設立公有垃圾桶來解決師大商圈的垃圾問題』,因為一旦設立垃圾桶後會產生兩筆費用,一是要有人協助環境清理更換,二是垃圾的清運與處理的費用,這兩筆費用誰要出,怎麼能運用公家的錢,來解決商家的垃圾?設立公有垃圾桶也無助於解決當時環境的髒亂,因此我去問了商業處要求他們進來管理師大商圈,所以當時商業處才依照『樞紐商圈計畫』來協助師大商圈,商業處當時的建議第一步要求成立『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很多人都都因為它的名稱誤會了,當時的師大商圈人潮多到爆哪需要再發展或宣傳,這個會成立真正目的,是要店家們組織起來,共同來協助改善它們在這裡經營所造成的負面性的問題,透過店家自我約束、自治管理來改善環境。所以我才開始奔波,找到理念相同的金興發的老闆娘魏總經理來協助,由他來領導主導成立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談到魏總我真的很感激她,也很難過,因為她接的那一天就發現得了乳癌,但是魏總知道商家自治的重要性,為了一個承諾,她決心讓商圈發展促進會上軌道,她帶病苦撐半年,慢慢上軌道後才交棒給阿諾可麗餅老闆,安心養病。

 

  當時我之所以拜託金興發,考量到需要一個夠老、夠在地、夠有向心力的店家才作得起來,大家都知道這是吃力不討好的事,魏總明知一定很辛苦、會被罵,但為了讓住商能夠好好相處,改善商圈環境,依舊承攬了下來,在居民抗議的時候也承擔最多的壓力。現在有了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成立後,我才同意設立垃圾桶解決垃圾問題,商圈組織負責聘請人員做進行環境清掃的工作,同時要求商圈店家每半年和消防局配合進行一次消防演練,每年有兩次防災或滅火器安檢宣導。


  當時商圈發展促進會起步,加入的商家最多曾有八十幾家,不過也有許多新的服飾店家或是商一特內店家意願不大,不肯加入。這跟商家的心態有關,有些店家只是想著我做好我的生意就好,其他都跟我無關也不想管,不願做好敦親睦鄰或共同解決問題的心態。有些團體一直在說師大商圈有黑道,在我看來這種說法只是為了媒體炒作、製造爭議。事實上,就是因為師大商圈沒有黑道存在,要是真的有黑道,大哥吆喝一聲,誰敢不聽話?誰敢不加入商圈組織?也不會有現在欠缺管理的問題。
 

 

Q3:您談到要求北市府施展公權力,也提及管理問題,我認為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行動策略,一部分您期待政府透過法規進行制裁與約束,另一部分,您也同時期待商家內部的自律與節制,可否和我們聊聊您理想中的發展型態?以及,您也提及新進商家蔓延所致的困擾,您如何看待商圈的質變,又採取何種策略應變?


A:我一直認為商圈需要的是一套『一致性的標準管理機制』,最應該從商一特(第一種類商業區)的店家開始做起,受到一致性約制與管理,在龍泉里內,真正吵的在商一特內。商一和住三應該適用同一套標準,如果住三晚上九點半全部關掉音樂,十一點全面休息,那麼商一也應該要以同樣的標準約束。

  我多次應商一特的居民的請託去協調商業區內的店家自我約束,光是師大路49巷某家服飾店我最近就在里民的請託下前去勸導多次,我也鼓勵里民主動來找我,這樣我才會知道哪間店有問題,要找到造成居民困擾的店家,要求改善才能解決問題,也可以利用機會向市府陳情給不守規矩的店家壓力。妳們應該知道就算是最熱鬧、法規上通行的商業區一樣是有居民居住的,他們的權益應該同樣被尊重,一個好的住商混合的環境就應該是互相尊重的,從商一特開始改善商圈的環境,不僅合乎現行法規,也是我認為可行的途徑,至於商圈的質變,不只是業種的影響,也有很多外部因素改變商圈的面貌,但是到底什麼業種可以進來,這已經是自由經濟市場機制所決定,這不是一個里長可以決定的事,應該要交由專業與公權力介入,但是不管什麼業種,商家存在而造成的困擾是確實存在的,必須訂定一致性的管理規範,由政府、商圈組織、社區共同參與約束管理,這才是現在住商衝突的解決關鍵。
 
  在龍泉里有許多老的店鋪,早已存在二三十年,面臨多種成因的影響,正在經歷轉型,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有更宏觀的視野,看待社區的變化,譬如龍泉街上的韓式大媽,在我小的時候他是一家很有名的排骨飯、雞腿飯,還有免費的湯可以喝到飽,變成韓式大媽我也覺得很好,依舊提供地方服務,受到居民的喜歡,對我們而言,他的轉變就是一致的,都是賣吃的、都受到居民喜愛,也沒有里民來向我抗議,最近受罰收起來,前面變成固定攤販有比較好嗎?但是對我們而言,那塊空間就是店鋪,不是住宅區。


  質的變化有幾個面向,我一直跟妳們講,龍泉里和古風里及古莊里不一樣的地方,龍泉里從30年前就是有師大夜市的存在(現在變師大商圈),這跟古風里或是古莊里是從無生有完全不一樣的,當然居民的反彈和抗議都是合情合理的,應該被接受、優先處理,我認為在管理上,北市府應該快刀斬亂麻,比照台北市現行處理違章建築的做法,劃定時間上的界線,以新的即報即罰、舊有的納入管理模式,針對過度擴張與蔓延,北市府應該大刀闊斧,展現行政效率,而非持續擺爛,尤其是100年以後新開的服飾店,該處理的優先處理。

  另外,在談到造成師大商圈質的變化,我認為主要有三個因素,第一就是高房價帶動高租金、第二,無法可管惡質房仲的遊說,最後是無能的政府,與現實脫鉤的商業管理政策,怎麼能發給執照,卻又沒有管理、行政失職的責任?
 

 

Q4:現場龍泉里年輕居民反映,媒體也要負擔很大的責任,許多觀光客是手持導覽或者媒體介紹聞風而至,在最近新聞報導上,我們也依然能看見新聞報導的錯漏,將整個古風里與龍泉里視作師大夜市報導,里長對媒體的看法與行動是?

A:沒錯,媒體也要負擔許多責任,可是,媒體是里長管不到的,過去我也是媒體記者,我對媒體的態度較為開放,不會拒絕接受採訪,能糾正的,我必然在能力範圍內會採取實際的作為。

  我的觀念一直是只要把事情做好,在居民抗議事件之後,我受到許多不實謠言與抹黑的攻擊,在長輩的勸說下決定調整自己的做法,我採取的方式是降低媒體的曝光率,部分居民情緒高漲,任何的資訊對他們而言都是壓力,因此目前我拒絕所有跟商圈有關的採訪,另外,長久以來,我一直教育媒體,「師大沒有夜市」,由市場處管理的攤販臨時聚集地,早上叫早市,下午叫黃昏市場、晚上叫夜市,但師大這邊,不是市場處管轄,也沒有攤販聚集地。目前台北市政府是要求商業處管理,充其量只能叫作師大商圈,我認為我龍泉里內只有商圈沒有夜市。


  當然,只要是關於我龍泉里的部分,若媒體有不實的報導資訊,我也願意代為argue、撥亂反正。

 


 
Q5:對目前的北市府的處理方式與現況,您有何看法?


A:對現況的影響,里長能作的很有限,我只能分享我的看法,我們討論過人潮問題是師大居民抗議的根本原因,但是,到底是店家多,引來人潮,還是人潮多導致店家多,當時我告訴妳們,我認為是人潮多才會帶動店家多,但是人潮是無法約束的。當然,店家變少,人潮也必然減少。

  而我認為現在的記點制,只會讓五分埔化更徹底,這不是居民樂見的發展,沒有針對主要困擾來處理,導致浦城街13巷的老字號錶框店受罰,妳們覺得合理嗎?

 

  現在的作法對現況毫無改善,記點制只是緩衝、是溫水煮青蛙,這種處理的方式,導致一年多來,把舊的店家一一趕走,接著又變成一家家服飾店、飾品店,裁罰速度沒有趕上新開商家的速度,最該開罰的就是新開的店家,而不是二三十跟我們一起成長的老店家,現在的做法根本就是黑貓白貓濫殺一通,摧毀了商圈、崩解了社區、也撕裂了居民的互信及和諧,這絕對不是我們所樂見的優質生活環境,作為一個里長,我只接受居民的陳情,也只處理居民的陳情。

  目前師大這邊的情況是壁壘分明,卻也是不健全的,里長的功能被分散出去,許多不正確的資訊流竄、許多問題未被妥善釐清,便草率利用各種手段進行鬥爭抹黑,導致社區內部分歧、不友善,很多人、事都在狀態不明的情況下被搞臭,原本龍泉里許多居民是自信的、是光榮的,雖然有個困擾的師大商圈存在,只要擾民的問題可以改善,大家都還是願意接受師大商圈的,但是現在負面新聞太多,大家對現況也非常沮喪。

 

  問題不旦沒有解決,分歧持續存在,許多我看來相當荒謬的事情都一一發生,譬如,出現了「師大社區」這個名詞,這個名詞我們從來沒聽過,也覺得很奇怪,什麼叫作師大社區,他的範圍在哪裡,同樣位在師範大學綜合大樓周邊的錦安、錦華兩里算不算是師大社區範圍內?我們往往是用里別來區分社區,或者也有其他社區認同的指標,但在地理和認同上都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出現師大社區這個名詞,我認為非常荒謬。你是哪一個里就是哪一個社區,龍泉里就是龍泉社區、古風里就是古風社區、古莊里就是古莊社區,我們應該沒有師大里吧。

  我要強調我不跟任何團體對立,我可以支持自救會的想法,但是因為我只看見一年多來問題是被製造出來的,原先居民想解決的問題也很有限,所以我不支持他們的作法。譬如地下社會的問題,我上任七年,沒有任何居民來找我陳情過,去年的地下社會的事件我不知道整個狀況,只能在新聞上略窺一二,我現在並不是站在里長的立場,而是作為一個旁觀者,就我對新聞的閱讀,整個事件的發展,顯得極為荒謬,一開始自救會撩起師大公園的議題,指向三里內所有飲酒店都要負責,而將位在商一特內的地下社會卻當成指標,但是大家都知道會去公園買醉、撿屍的酒客,都是到7-11買兩手啤酒的人,去年順著自救會的意思,飲酒店幾乎都倒得差不多了,但到了今年,相同的公園題材卻才發現居然是7-11的錯誤,才再要求區公所還要發文給7-11要求他們不准賣酒,妳們目睹這些過程,不覺得這個轉變很好笑嗎?之前的飲酒店不都白死了?還有多少老店家會白死?

 

  又或者,師大路39巷北側存在已久的攤販,包括老天天到北港肉圓,在自救會提出之前,誰知道這一排竟然是佔用道路?當然這已經是司法問題,應該先解決司法問題,其他都是空談。但是我希望里長的功能能夠回歸本位,我也期待加強里內的互動與溝通,讓不同的聲音都能進到我這邊,像剛剛對妳們承諾,鼓勵里民來向我陳情,我會恪盡本職來妥善處理和向上陳情,也才能夠根據居民的感受協助處理問題,深入瞭解狀況,改善大家的生活環境。
 
  我這邊承諾妳們的包括媒體若報導有疏漏,且和龍泉里有關,只要居民反映,我便會向媒體提出抗議和糾正;現在北市府緩不濟急的記點制無法改善環境,在我本分之內,只要龍泉里內商家造成居民困擾,請居民立刻跟我反映,我一定立刻進行瞭解要求商家改善、若店家不改善我一定會透過市政府管道要求店家,但是我希望是具體的內容(清楚指出哪一家店?哪種問題困擾?),而非情緒性的宣洩,歡迎居民就此提出名單,我將和各相關局處陳情反映,要求他們針對龍泉里內的困擾商家優先處理,優先回應居民需求。
 

 

Q6:感謝龎里長對我們釋放的善意,我們今天與您進行這場訪談,主要的起因也是來自您希望讓更多里民瞭解雲和街劃設標線型人行道的原因?


A:標線型人行道設立其實是起自台北市政府交工處的從去年到今年度的政策,政府意識到住宅區內的窄巷人車共通的問題,主要是要解決人車分流、行人安全的問題。目前台北市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最早也最普及的是永康街週邊,這個政策的目的是要結合各里,來作到人車分離,我們里最早劃在雲和街75巷,人行道的劃設不但可以保障行人安全同時還可以降低車輛車速。雲和街的劃設原本是我們里雲和街的住戶反映,車輛經過門口推著嬰兒車的媽媽需要更安全的交通環境,因此向龍泉里辦反映,很巧又找來李慶元議員,所以妳們說是李慶元主導是不正確的。後來劃設規劃因為主管機關交工處建議應該劃設在雲和街的雙號處,因為雲和街是由師大路往泰順街方向進來的單行道,劃設在雙號符合行人靠右側通行道路的使用習慣。古風里那一側正好也都沒有人停車(編:因為開滿了違法商家…),向古風里長孔憲娟洽詢的情況,她覺得這是一個政績,非常歡迎,因此最後在專家建議下協調後的結果劃在古風里。因為龍泉里大多是單行道形成人車共行的狀況非常多,雲和街75巷標線行人行道是試辦,反映不錯的話未來龍泉里也會配合台北市政府措施加強在巷弄內增設標線行人行道,以保障居民行的安全。


 
  標線型人行道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居民,我很重視文章中提到有店家聚集聊天和抽菸的問題,因此我也鼓勵只要看見這種情況,立刻拍照、告訴我是哪家店,或者立刻叫我去處理,標線型人行道不應該被占用,也不會造成商家可以佔用或者違建外凸就地合法,若有佔用的情況我都歡迎大家進行檢舉或者向我陳情,我會立刻處理。
 
  龍泉里之所以沒有流動攤販,就是因為我們積極在處理流動攤販占用公共空間的事件,龍泉里絕對不允許有流動攤販存在。當初古風里居民會抗議,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流動攤販都流入古風里的巷道,我當時一看也覺得不行,好幾度陪著古風里長去順天堂前站崗,在流動攤販佔用的問題,我絕對會視為優先問題來進行。

 

 

*龎里長最後提出期待里民主動提供意見,加強里內的交流,並將在完全顧及居民隱私的前提下,協助處理商家造成的種種困擾與問題,同時,透過里長的溝通管道向上進行有效反映。
 
龍泉里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daanlongquan (接受FB訊息聯絡)

大安區龍泉里民專區LINE:0958267371

 


    

 

 

註一:2011年3月,龍泉里於區里發展座談會上提案內容(龎維良里長提供)


 

(版工說文解字:龍泉里提案位置圖中左上角為商一特內師大路49巷林立招牌,存在消防疑慮右上角位在泰順街26巷某商家隔壁、左下角為龍泉街機車違停、右下角為師大路和師大路39巷口

 

編按:師大生活圈多元發展組織以匯聚多元聲音為主要工作目標,未來也將持續專訪在師大居民抗議事件中關鍵的角色,以不同的視角拆解目前多方角力的癥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idaAre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