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台北市政府於2013年7月25日頒布的版本,名曰北市違反都計79條的通案處理原則,雷同於84年後的違建處理原則,大致上的精神就是舊有的違反都計79條者除非極為惡劣,否則不會收到罰單;當然飲酒店情趣商品一類本來就不能開在住宅區者,無論新舊都會收罰。
另個角度,這表示北市府認為舊有的違反都計法者,乃為歷史共業,沒有悉數清掃的必要,應以寬鬆的眼光看待。
來源:台北市政府都發局。
在兼顧公共安全、都市發展、商業穩定性與行政能量之前提下,本府都市發展局重新檢討本市各項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通案處理原則,並自102年7月25日公告實施,以「違規情節輕重」、「與主要分區劃設相容與否」、「新設立優先執行」、「違規使用者違反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優先」等原則下,採階段及漸進之方式處理,以有效處理本市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
臺北市商業處呼籲,為維護您的權益,於送件申請公司(商業)設立、所在地變更及增加所營業務登記前,可事先以電話或書面洽詢本府都市發展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8266及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8387,亦可至臺北市商業處「營業場所審查與查詢服務櫃檯」諮詢,以確認營業場所欲經營之業務是否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規,以確保您的權益,避免事後因違規遭裁處而導致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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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3.7.25。北市既存住宅區違規使用店家 今起列管不罰。
好屋NEWS,2013.7.25。師大條款上路 店家將可「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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