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商圈風波中台北市政府的角色與作為 楊立行 (政大心理系所助理教授)
原文出處:師大商圈風波中台北市政府的角色與作為
師大商圈的發展及伴隨而來的種種衝突,由住民與商家 之間的矛盾開展,但其背後卻有著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那是人謀不臧與政府無力二者共伴下的必然結果。由近期內的幾則相關新聞來看,商家帶來環境安寧與整潔 的破壞,當地居民為求自保家園而向市政府檢舉,於是市政府開始一連串的掃盪行動,像是祭出都市計劃法七十九條,即六米以下巷弄不得開設餐飲業,要求師大商 圈內相關店家限期改善(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880216.shtml);以及將捷運站告示牌上「師 大夜市」標示換成「龍泉市場」與撤下台北市觀光網站上關於「師大夜市」的介紹(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 /6877285.shtml#ixzz1lRXnfrb8 Power By udn.com)。由這幾則消息似乎看出台北市政府處理此事的決心與鐵腕,好像把商家趕走就天下太平,但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居民與商家並非對立
有 居民就會有商業活動,嚴格說起來,師大附近居民們並非一點也不能容許商家在他們附近活動。在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的「還我優質師大生活圈」網頁中,不斷提到 許多他們念念不忘卻早已消失的老店,像大碗公、龍泉街上的沙茶牛肉炒米粉、布拉格咖啡、永康快炒左撇子、還有一些帶有濃厚文藝氣息的歐系服飾店或個性小 店,一如網頁中說的「我們的生活與店家總是密切結合」(http://shidaarea.pixnet.net/blog/post /12461525)。既然如此,又為什麼會演變成今日的局面呢?
書卷氣 vs. 銅臭味
1990 年代以前在當學生的人,對師大附近的印象是書店、美術店和咖啡店所構築的書卷氣息。這種印象正是長年來師大附近人文薈粹所蓄積起來的文化能量,這也使得台 北市南區成為全台北市中最有人文色彩,最有藝術風格的一區。這樣的印象曾幾何時,漸漸被攤販和廉價服飾小店所取代。賣服飾和做小吃兩者有本質上的相似,它 們所需要的店面不大,房東甚至可以將一間分成兩間出租,可以收兩倍租金。於是人潮可以數以倍計,生意自然興隆,但,這背後的代價卻是夜市化的銅臭味,不僅 當地住戶覺得生活品質被破壞,來逛街的民眾也得要忍受跼促不堪的消費環境。
【有時一面牆就可以是一家服飾店了,即使連攤販也只能因為要做生意而委屈孩子窩在一堆衣服下睡覺了。】
相較於明亮有文藝氣質的咖啡店,我想,就算不是師大附近的居民,應該也會明快選擇自家附近要哪一個吧。
【前cozy咖啡】
所以,在筆者查看了許多部落格的相關討論後發現,這附近的居民要的是優質的生活圈,並不是要趕走任何商家。所謂的優質,乃是這裹過去二十幾年三十年所累積下 來的人文素養的再體現。網路上也有不少聲音感嘆於此地書卷氣不再(http://city.udn.com/63791/4735842?tpno=0& amp;cate_no=0)。
人謀不臧損人利己
然而,在感嘆這些商家入侵這片師大社區的 同時,真正該檢討的目標恐怕不能是這些店家,而是那些房東們、鼓勵出租的有關人士(里長或房仲業者)。畢竟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買賣有人要。這兒有人 潮,商家自然會湧入,我們實在很難在這點上不准房東出租他的一樓房子給多家攤販,畢竟擋人財路的事在華人社會裹可是大忌。然而,已經有不少部落格披露出租 背後不為人知的黑暗面,像是涉及侵佔國有土地、黑道圍事、警察與黑道掛勾等等(http://www.mobile01.com /topicdetail.php?f=37&t=2532457),在在讓人對於當地住戶的抗議情事無法付出高度認同,畢竟,弄壞自己生活品質 的不是別人就是自己鄰居。筆者也實地詢問過附近居民,也有居民表示,師大在師大路一側最近出現了一排商店,那是師大將土地出租給一個公司承包,再由該公司 轉租出去給各商家做餐飲生意。然而,他們的生意沒有裹面的異國風情美食街來得好,於是去檢舉他們違法營業。如此來看,我們在枱面上看到的新聞,不知道背後 還包藏了多少利益糾葛。那麼,誰才是真心為了這片土地在著想的人呢?
台北市政府粗糙執法只會造成三輸
對 照於近日台北市政府的執法,筆者只能說台北市政府過於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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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對所謂高級知識份子及媒體人所寫的文章,是否應該更加客觀及具同理心? "這兒有人 潮,商家自然會湧入,我們實在很難在這點上不准房東出租他的一樓房子給多家攤販,畢竟擋人財路的事在華人社會裹可是大忌。....在在讓人對於當地住戶的抗議情事無法付出高度認同,畢竟,弄壞自己生活品質 的不是別人就是自己鄰居。" --住宅區的1F基本上為住宅用,所以開店才有限制使用,並不得防害住宅安寧.安全.衛生.為了不檔人財路,所以房東可以違法?不顧樓上或該區域住戶應有居住權益?所以可以把自己利益建築在別人痛苦上?這樣的論述充滿鼓勵金錢是王道,法制跟公德心都是其次?台灣的助理教授?公民與道德? --因為弄壞自己生活品質 的不是別人就是自己鄰居,所以讓人對於當地住戶的抗議情事無法付出高度認同,這是什麼邏輯?受害的居民面對加害的鄰居有任何公權力?要如何才能付出高度認同?守法的居民訴求政府依法行政是天經地義,有任何不對?還是要發生什大事才能高度認同? "以此次取締所爰引之都市計劃法七十九條來看,主要針對的是餐飲業者。的確師大商圈裹很 多小吃店會是影響環境安寧與衛生的來源,然而,服飾店所吸引來的人潮恐怕要多上更多。但在這條法令下,餐飲業者可能會面臨停業,但那些服飾業者卻絲毫不受 影響" --若政府確實依法行政,當然包括服飾業,作者應該先了解都市計劃法及土管吧!報導只提餐飲業,並不意謂政府未對服飾業開罰,查證才能提,不是嗎? 為自己的論點陳述無可厚非,但正確而客觀的面對師大發生的事實,並發表不誤導的言論,這是當學者基本的社會責任吧!
但是,我也以為,居民沒有正確的傳達在地聲音,也未做到最基本的功課--自我闡述。 現在外面的幾股反對力量,正出自居民自救會的自我窄化和欠缺論述能力。 將店家作為罪惡之源,是逃避現實的策略,根本無法讓外界瞭解師大這兩三年陷入什麼樣的困境--這個困境絕對是北市府該擔負起全責,但自救會卻選擇與北市府合作的方式,弱化自己的正當性,使得還我站牌和從觀光企劃中消失,成為一種滅口而非止血的要求。
很多社會科學的學者因數理科不佳,所以常無法客觀分析事理。 我心裡天天都幹譙藍、幹譙綠。 公務員不認真取締違法應依法嚴懲! 有法律而不執行的公務員應依法嚴懲!
:)
『中央通訊社』 http://www2.cna.com.tw/News/FirstNews/201202170061.aspx (截取部分段落) ............ 北市府依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法令, 要求師大商圈違規營業的68家店家限期改善,否則開罰停業。 如果新聞是真的,為什麼才「68」家而已? 現在去「住宅區」的巷子內走走,計算違法開業的店。 只算服飾店的店數,隨便算,都有超過百家! ( 師大商圈,約6百~7百多家店,現是服飾店稱霸,最吵、最亂就是他們! ) 煩! 公家執行力在哪? 我看不到! 看太多天的「師大新聞的連續劇」,就更煩! 一天到晚採訪「不在當地長期居住的路人甲」來當新聞, 做新聞也做得太門外漢! 那些 短期租房、學生、黑心房東、黑心房仲、外地人、店家 等, 跟 「長期純居住的住戶」 不同,想法易分歧! 把違法的趕走、合法的做改善,師大這裡還是會有正常的商圈,不會消失。 再講消失的人,就是騙子! 當初到底是哪些人這麼「沒遠見」,一直提倡師大商圈的觀光活動? 敢提,卻沒擔當來收拾 現今的殘局!
我也以為師大問題是對短視近利的觀光政策的反駁。
大小眼的結果就容易給公務員有收紅包的機會。 大小眼的結果就容易給政治人物有收政治獻金的機會。 違法店一定要全部取締。 丈夫若沒有每個月將家庭總資產分一半給沒上班而在家帶小孩的太太,卻只會對太太說我愛妳,就是不實際,就是極其可惡的丈夫。 宗教人士若沒有積極檢舉違建、違規停車、違法擺攤...等等到處氾濫的違法亂象,卻只會積極蓋建築辦活動,就是極其可惡的宗教人士。蓋建築辦活動較好賺。 政治人物若沒有積極取締違建、違規停車、違法擺攤...等等到處氾濫的違法亂象,卻只會積極蓋工程辦活動,就是極其可惡的政治人物。蓋工程辦活動較好賺。 我心裡天天都幹譙藍、幹譙綠。 公務員不認真取締違法應依法嚴懲! 有法律而不執行的公務員應依法嚴懲! 《好龍冰》會不會變成《唬爛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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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龍冰》會不會變成《唬爛冰》呢? 我心裡天天都幹譙藍、幹譙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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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真的頗矛盾... 您在本篇說: "所以,在筆者查看了許多部落格的相關討論後發現,這附近的居民要的是優質的生活圈,並不是要趕走任何商家。所謂的優質,乃是這裹過去二十幾年三十年所累積下 來的人文素養的再體現。" " 甚至也應當據此為主軸,檢討現行法律是否真能搭配上述目的,不合宜的法規就該修法,以合適的法規來管理才會讓人服氣,也才可以讓法律真正發揮它的效用,而不是淪為知法玩法者損人利己的工具。" 但在另一篇(http://shidaarea.pixnet.net/blog/post/11068405)卻是: "提醒各位鄰居,如若是未達八米的巷道,開設餐飲或服飾,即違反土管,請直接檢舉店家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要求市府依照建築物及其基地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一項事件查處作業程序開罰,毋須浪費時間精力檢舉環汙、違建等等。" 從本篇看來,閣下所組自救會的目標大概是為了:重建師大商圈人文色彩,留下"相對安靜、""有質感"、"有特色"、"有人文"的店家~ 所以如果想要達成此目的,檢舉方式應該是從環汙、違建這些出發吧? 照都市計畫法的六米、八米等規範,等於是不區分式的通殺核彈頭... 而照這種作法是否就是"淪為知法玩法者損人利己的工具"呢??? 此一邏輯實在令人難以理解阿,嘖嘖
嗯,部落格中編入多名不同立場的作者針對師大爭議的文章,本篇作者是政大心理系所助理教授楊老師。 另外一篇則是三里居民自救會的公告訊息,兩篇完全不同立場和身分。 刊頭和每篇文章的尾巴都有註明此事,亦皆在文中註明來源與作者,不同立場不同觀點,麻煩大家尊重。:)
過多違法在住宅區開業的店面, 吸引大量觀光人潮, 所帶來的噪音、垃圾、煙害、治安惡化等的問題, 嚴重破壞住宅區居民的生活品質與安全, 請問,這是要怎樣檢舉? 還是說,要提倡「國民高品德運動」? 有辦法的人,請教教這裡的居民吧! 若一樣沒辦法,就只有祭出法律一途囉! 總不能要居民們自認活該倒楣而吞下去吧!
嗯,從兩年前將師大定位為觀光景點、夜市,就註定了現在的命運。 為難的是,當我們選擇祭出法條,也就等於將所有的責難推諸一家家的小店,然而,他們雖是共犯,卻不全然是主謀,也因此,我們的對外修辭需要更加細膩謹慎。
並非質疑住戶爭取自身權益,追求理想目標等 只是提醒所作所為未必能達成原本目的~ 甚至可能弄巧成拙...
謝謝你,我剛開blog時期待這裡能作到多元聲音的平台,也還在想如何將目前商家聯盟的聲音放進來。:)
謝謝板主的回覆,也謝謝有機會留言讓我陳述自己想法(FB不加朋友,無法留).同樣身為居民,但意見都不一樣,不解商家老要政府與會居民溝通?即使只有少數居民堅持依法執法,政府不執法便面臨不作為之問題,政府現在正在為其粗糙觀光決策付出代價. 不覺得自救會的論述將店家視為罪惡之源,政府該負責粗糙觀光決策,但最該負責的是既得利益者,而自救會有提出該部份,但大部份反對力量或媒體故意或無意輕忽了,至於原因如何,只有當事者知道.尊重不同意見,包括版主,但本文作者應該傳播經過查證之正確資訊,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基本尊重 居民除了跟政府合作,因政府有公權力,不解還有其它方式,這也是讓政府修正過去有問題的決策的機會 1.要求商家自律?商家那麼多,誰也無法控制自己,如果違背自律又能如何?還是看誰倒楣遇到不自律的商家?而房仲.房東非商家可控制,再繼續執行擴大商圈,拉高房租的操作戲碼,最後變成五分埔?視問居民如何妥協?那就放棄家園吧! 2.希望政府執法要保留老商家是不合理的,因為執法無法用選擇的,走到執法這一步,確實很無奈,可接受商家受到不可接受商家及既得利益的托累,也希望它們移到合法商圈可以更賺錢 對自救會無法苛責,因為能為反對居民挺身而出,面對許多壓力,很不容易,至少我做不到,所以願意為他們加油 對目前政府執法方式,我也願意幫他們加油,畢竟另一方勢力的壓力挺大的.其實依第二類.第三類執法的方式,不是有一個月或三個月的緩衝,否則服飾業為何能老神在在? 師大這裡有股龐大既得利益者,個人猜想對目前都更謠言.推出老店引起同情指標,利用媒體.評論家及店家這些抗議棋子,可能有關吧? 1.一直散佈其他商圈亦如此--錯,很多商圈都是商業區,這里是住宅區 2.其它住宅區六米巷亦該取締--先取締變成夜市,嚴重損害安寧的,沒錯吧! 3.為何很多年沒取締,現在才取締:政府就是考量台灣人情,才採撿舉方式,已如此嚴重,才會在居民要求下執法.不然,要繼續放任商圈投機,擴大受害居民人數嗎? 這些無異是希望給政府壓力,逼政府找人民妥協,讓這些商家合法化,若居民不團結,正中下懷.(只要現有合法,新商家就是會不斷增加...) 觀光沒錯,康青龍本意也沒錯(到其它國家當背包客就喜歡走進其巷弄,感受當地文化),最該苛責是那群既得利益者,這股龐大既得利益者是利用政府的這幾年擴大觀光政策,大嗣擴大商圈範圍,任意將住宅區變更成為實質商業區,利用無知的店家入駐,提高房租,並破壞環境.這些人為了錢,應該是知法(也知道政府對土管採消極檢舉管理),勢力龐大,背景雄厚,也運用居民的善良弱勢,讓居民不敢吭聲,造就現在的師大環境.如此為所以欲為,請問除要求市府以公權力介入,依法行政,死馬當活馬醫,這里還有救嗎?只有破壞不像樣的房租操作,減少人潮.服飾業,清理戰場,回覆住宅安寧,才有機會找回過去人文優質商家 如果師大住宅區淪陷了,其他的住宅區也會被這些利益者污染了.居民堅持的,才能讓台北市更好 居民當然也有贊成商圈的(可能是既得利益者,也可能真的喜歡住在夜市),也有無所謂.但法律站在反對居民這一方, 也是鐵一般的事實.而反對的自有其不同想法,就像店家有努力想留下來的,也有坦然的移居至合法區域,所以就各自努力吧!但消費者.媒體或評論家的言論,都無法決定這裡該如何走,所以維持客觀真實性會較令人欣賞
順道一提,一直接都覺得師大夜市是存在的,不會因為觀光企劃及站牌沒了而消失,因為這裡有台師大及台大學生.沒了並非滅口,只是止血,不讓其成為觀光夜市而人潮不斷湧入而已 這裡本來就因為巷弄狹窄且商業區一小塊,只能是小而美的夜市,本來就不該列入觀光夜市(同樣的人潮湧入師大及商業區的公館商圈差很大吧),政府只是導回正確情況.政府當初發展時應該沒想到投機者可以操作成現在大而亂之住宅區夜市吧? 但遺憾的媒體只報表面發生的,還跟著強調師大商圈要消失了(為何不求證)~~~,錯誤的資訊及謠言何其可怕啊!媒體是否只是在幫另一方 ,誤導群眾呢?問問他們吧!還是就如商周所提美麗的錯誤阿~~~~
喔喔~我原以為,淡紫色的字就是部落格主的文字?
師大商圈居民們選錯了議員。不該選以推行都市更新,炒作房價之議員之協助,為其追求生活品質。等商家大量減少後,議員就會將居民自救會之方向轉移至都市更新。
當初沒人要幫居民,所以...。 我是不想要都更,雖然不知以後會怎樣,但還是要感謝幫忙,否則抗議都沒人理。 說不定人家就只是純幫忙而已!現階段不想想太多...,反正堅定自己的立場就好。 據知,沒來幫居民的議員,也曾在重災區低調的做遊說都更的舉動! 請大家記取師大商圈的教訓,不要隨意聽信更後會變好,免得倒楣還是居民!
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 地小人稠已經夠擁擠了,卻還要鼓勵生育,卻還要進行《放寬容積率式的都更》,卻還要鼓勵大量的外國人來台觀光擠爆阿里山、日月潭,真是只注重賺錢,卻不注重生活環境品質,真是短視到極點。盜匪也是只注重賺錢,卻不注重生活環境品質。 巷道沒拓寬,馬路沒加寬,就不應該進行《放寬容積率式的都更》,而要進行《降低容積率式的都更》。 資源有限,土地有限,人口就不應該無限成長。 快速降低人口密度,以便使每一個人都能擁有可供一輩子不愁吃穿的非常廣大肥沃的土地,如此的人生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才會非常少、人與人之間也才會有一家人般的相親相愛。如此的人生才是更接近享受的天堂。如此的人生求學、求知與工作才有真正自動自發的樂趣。 若要使台灣成為最適合人住的美麗島,就應該要快速降低人口密度,以便使都市的每個家庭都能擁有能被陽光直接照射到的前後左右四周都有庭院的平房住家;以便使鄉村的每個家庭都能擁有一望無際且沒有被汙染的的田野。 前後左右四周都有庭院的平房住家才有空地讓太陽曬死棉被裡的塵蹣,地震來時,人也才容易逃到屋外。
如果我能當總統,我就會馬上向資本家加稅以便拿錢來給小老百姓進行《降低容積率式的都更》,而不是像現在叫小老百姓的土地分一些給富人來進行《放寬容積率式的都更》,如此不僅造成更加擁擠,也更加擴大貧富差距。 只要將富人的錢拿給窮人,就這麼簡單,就可馬上降低貧富差距,然而卻只會喊《降低貧富差距》的美麗糖衣的口號,卻沒有快速有效的作為來《降低貧富差距》,真是很會欺騙選民。 我心裡天天都幹譙藍、幹譙綠。 公務員不認真取締違法應依法嚴懲! 有法律而不執行的公務員應依法嚴懲! 附註:上面第#15篇《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也是我寫的,忘了寫名字。
女廁嚴重不足,又是藍綠短視的又一明證。 我心裡天天都幹譙藍、幹譙綠。 公務員不認真取締違法應依法嚴懲! 有法律而不執行的公務員應依法嚴懲!
樓上 能不能稍微減少一下,減少那些純個人宣導卻非關商圈的事呢? 因為看太多,有一點點膩! 謝謝!
而且,這邊底下標出的訂閱人數沒很多,在這裡喊個人宣導(沒加上有利建言),可能沒效果,卻一直佔版面。
如果不是深藍或深綠就請多包涵、就不必計較我揭開無能藍綠的面紗,對不起喔! 無能藍綠的面紗愈被揭開愈會害怕落選,愈會害怕落選才會更積極的像花博一樣積極調派大批的人力來取締所有違法店家。 樓上的都更議題是回應上面有人提到都更。 我心裡天天都幹譙藍、幹譙綠。 公務員不認真取締違法應依法嚴懲! 有法律而不執行的公務員應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