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圈輔導與都市計畫檢討--以師大社區案例...(略)為例 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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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第十五頁郝市長說明過往依都計裁處的行政流程,僅依照其他各項專業規範無法處理,且當檢舉量很大(沒講有多大),最後才以都計約束之。
且他強調是「得」裁罰,裁量權在市府手中。
另一方面,目前集點制卻是相反的操作邏輯,導致許多商店(以服飾店為主)很難集到點數,無法優先裁罰。
最後,結論處(PP18)郝龍彬以「業者自律,居民接受」八個字,替商家再度埋下觀望的伏筆。
來源: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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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市府的處理確是將都計法擺在最後(若確實執行,店家要關的), 即使檢舉人以都計法檢舉,大都會要求店家就其它方面改善,說穿了,是將情理擺前面,典型的台灣人處理模式,而政府會告訴你,他有執法 不爽的人沒輒,因為被影響的只有附近住戶少數人 但師大的問題是住宅區已淪為觀光商業區,嚴重違反都計法,整區居民的居住權益已嚴重被傷害,且財產因房價下跌有具體損失.民法專家邱教授上次里民大會已提及政府法律責任. 業者自律,居民接受是政府期待的,這樣市府就不用執法了(就像五分埔) 所以自救會及居民唯一的選擇就是依法行政,否則那些蓄勢待發的房仲正在等待所謂的居民接受,又可開始展店 龍泉.古風自救會在要求市府依法執法時,應該請政府要儘速要求房東恢復外牆,現在店家外門都是打掉外牆的違建.基於地震防災公安之必要,不然停業的服飾店家會再捲土重來
我很贊成自救會現階段主打飲酒問題。 雖然師大公園離自家較遠,公園吵鬧聲吵不到自家,但由於自家是那些酒客(某些酒客住在非商一特的屈臣氏後方)回家的必經之路,發酒瘋的噪音問題,都跟住公園附近的居民一樣慘,而垃圾問題大概比公園的住家輕微一些。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miffy011820120511110420 【新聞........ 附近住戶:「早上起來看到哭哭啼啼的,罵喬治、罵約翰的,男的罵男的,女的罵女的,什麼太太抓小三的,什麼打起來的都有,很多人啊!各色各樣,然後吃東西或什麼垃圾一大堆。」.........】 我家這邊的情況,都是在「半夜凌晨且天未亮」時,發酒瘋來大聲吼叫、唱歌之外,還順便發洩情緒,發洩什麼男女朋友的問題等等。 以前是大約天天晚上有人發酒瘋,這幾個月是假日前一天晚上開始狂歡,都是外籍人士居多。 今年5月11日的晚上,半夜2點多,被發酒瘋大聲唱歌還唱一陣子歌的台灣本籍酒客吵醒。 5月12日的晚上也有點吵。 所以,自救會不能只主打飲酒作樂的外籍人士,因跟那些喝酒作樂外籍房客住同一區塊的少部分本國人也一樣是會飲酒作樂! 我家住在酒客回家必經之路,自己都忍受不了噪音,實在很佩服那些跟酒客房客住在同一棟或隔壁棟的居民,竟然可以忍這麼多年啊! 相信外租給這群酒客的房東一定不住在附近,否則早就解約光光了。 因人會走動,一個小小幾家店的消費者所產生的噪音問題,會影響整個三里居民,只差別在於噪音吵鬧程度的高低而已。
我是#2樓 啊!我po錯地方,應該要PO在「置頂文章」那裡。 http://shidaarea.pixnet.net/blog/post/17435457 我再去重貼文,#2樓的內容請幫我刪掉。